漳州市水利局

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水利局是漳州市政府下属的职能部门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基本介绍中文名:漳州市水利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91号
性质:水利局
机构职能:11
现任局长:吴敏 
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範性档案;组织编制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画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定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江堤海堤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徵收制度的实施(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準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範;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研究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準、规程规範;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吴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计画、财务工作 。郭阿其(党组成员、调研员)负责水政、水资源、法规建设、行政执法、行政複议、工程质量监督、水利中介机构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监督管理站、水政监察支队、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陈进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事务、机关效能建设、综治平安、保密及水土保持工作 。分管办公室、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站)、水土保持站(水土保持监测站) 。江少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市纪委监察局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协管党风廉政建设 。林建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农村电气化、精神文明建设、老乾、挂鈎村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分管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科、农村电力工作站、机关党委 。蔡志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水利水电发展规划计画、工程审查、技术谘询、水利科技工作 。分管水利规划计画科 。蔡英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改革和涉农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水利管理站 。谢栋明(党组成员、防汛办主任)负责防汛抗旱、网路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分管市防汛办、九龙江洪水预警报中心 。副调研员王瑞发协助郭阿其工作;副调研员杨新建协助蔡志伟工作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计画财务科”牌子)协助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包围、重大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行政后勤工作;负责人士、劳动工资、计画财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市水供求计画;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江河的流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画和前期工作计画;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使用进行调节;负责全市水利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负责水利系统的外经工作 。(二)水利建设管理科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式办理报批手续;组织指导主要江河的治理与开发、验收;指导全市县(市、区)城区防洪排老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和水利工程防洪及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挖潜配套和技术改造;负责河道管理範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市农田水利、滩涂围垦、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推广节水技术;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初级化县建设;组织指导冬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对全市农村供水实行行业管理 。(三)水政水资源科(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负责水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规範性档案;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地区间、县(市、区)间和部门间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承办水利局行政诉讼、行政複议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拟定县(市、区)间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检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对入河排污口的设定、改建、扩建的审查,并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监测、公告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节水用水措施,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全市计画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 。(四)科技与质量监督科(挂“农村电气化科”牌子)负责编制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能规划与合理开发;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对水电站的建设提出意见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省水利厅在漳3个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和监察室合署办公,按《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能 。挂靠机构:漳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一)漳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 。承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土保持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及科普教育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对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程、规範、标準;开展质量监控、设施竣工验收、方案许可年检和水土保持成果效益评价 。(二)漳州市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处正科级 。负责辖区内九龙江河道堤防的管理(维护、防汛抗洪、采砂管理、穿堤取水、排涝闸站的管理),按照《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规定,徵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处理水事案件 。(三)漳州市九龙江洪水预警报中心正科级 。负责编制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防汛工程体系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市级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等气象、水文信息自动採集系统的建设和改造任务,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相应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组织开展相应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各业务工作站仪器的定期巡检、日常维护和故障维修工作;做好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实时风情监测系统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这些系统在汛期稳定、可靠运行,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漳州市水土保持站正科级 。承担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研究、示範,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总结新经验;负责水土流动动态监测,为防止水土流失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做好开发建设项目前期监督工作;建立水土保持科教基地、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 。(五)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副处级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工作,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查、谘询、建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测绘、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城市防洪)设计、电力行业(水利发电)设计、工程谘询(水利工程、水电、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总承包、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利行业(引调水、河道整治、围垦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等技术服务 。(六)漳州市南一水库管理局副处级 。负责管理水库大坝、水土建筑、防汛设施和电站机组运行和安全,承担九龙江西溪流域的防洪度汛任务 。(七)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副处级 。负责管理水库大坝、水工建筑、水利配套设施、电站安全运行和安全,承担防洪、灌溉和供水等任务 。(八)漳州市水利管理站正科级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供水的行业管理;水域及地方、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初级水利化县工作;负责河道管理範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防汛抗旱、防洪排涝工作;推广套用水利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汛工作 。(九)漳州市农村电力工作站正科级 。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能规划与合理开发;组织协调全市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的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对水电站的建设提出意见 。(十)漳州市水政水资源监理站正科级 。宣传贯彻水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託监督检查水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实施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受理审查取水许可预申请、申请,并按分级管理许可权规定报上级审核;负责取水许可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依法徵收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水政水资源监理职责 。(十一)漳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正科级 。宣传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水法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託,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应由本级管理的水事违法案件;对水政大队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水政监察大队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大队及其负责人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按照规定程式做好水政监察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县(市、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由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取水、采砂行为 。(十二)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科级 。对本地(市)所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质量检查、经验交流 。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 "漳州水利信息网"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範围机构设定、主要职能、办事程式;行政规範性档案;水利专项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 。数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汛抗旱; 工作动态;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通过"漳州水利信息网"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三)公开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