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精装修合同书样本 精装修房屋合同明细( 九 )


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
2.2 乙方应根据档案馆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含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声像资料)
一套,因乙方原因延误移交,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1万元 。
2.3 乙方根据政府验收意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 。
3. 乙方应在验收完成后 30日内:
3.1 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套(如有需要含水电竣工图)竣工图纸必须准
确真实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
3.2 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除去一切无关标志、污
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洁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场清 。
3.3 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填
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
方移交工程的,乙方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向购房人交楼时间延误
的,甲方应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亦由乙方承担 。
4. 工程在未移交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
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十五章.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
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
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
2.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经双方确认后
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 。
3.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
费用的增加有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受益 50%,缩短或延长的
工期由乙方承担 。
4.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
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与监理公司,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
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及监理公司通报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1日向监理公司报告一次损失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7日内,乙方向监理公司及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如不及时报送,视同乙方放弃以上费用的索赔 。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3.1 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身伤亡
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
3.2 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3.3 甲乙双方机械设备、材料损坏,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
3.4 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公司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
用由甲方承担 。
4.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
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七章. 保险
1. 甲方如已办理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工程出险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