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


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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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年)》于201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实施 。本规划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统筹省域城乡空间发展、合理配置空间资源、提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指导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範围内审批城乡规划和涉及到区域性重大项目选址,必须遵守本规划 。
基本介绍中文名: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
时间:2020 年
总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
大庆:浙江省
一、发展目标、方针与战略1、省域发展总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到2020 年,浙江省通过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率先建成我国国际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城乡共同富裕、生态环境友好和文化全面繁荣的现代化强省;建成长江三角洲地区世界级城市群南翼的国际门户、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2、城镇化发展方针以提升城市化质量为重点,以网路型城市群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实施差异化发展政策,走适应全省率先发展、转型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3、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与城镇用地规模预测2010 年城市化水平为60%左右,城镇人口为3200~3300 万人;2020 年城市化水平为72%左右,城镇人口为4100~4200 万人 。2010 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300~3400 平方公里以内;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200~4300 平方公里以内 。4、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尊重多样性为基础的网路型城市化战略 。以不同地区的发展阶段、发展模式和县(市)域单元的多样性为基础,实施网路型城市化战略,分类分区指导城镇空间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 。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浙中城市群地区,应以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化质量为主;内陆地区、山区和岛屿地区,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提高城市化水平为主 。以培育战略发展地区和城市新区为重点的城市职能提升战略 。以杭州、宁波、温州以及金华-义乌都市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空港、海港及岛屿等战略性地区,并联合周边外向程度高、集聚效应强的中心城市加快发展高端服务职能,提升国际功能 。重点培育战略发展地区和新兴产业群体,进一步强化国际门户地位,带动城市职能的全面提升 。以中心城市为主体,促进有条件的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向城市新区转变,推动城市有机疏散、有机集中、有机更新,增强综合职能,并加强与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整合;同时加快块状经济向国际产业集群地升级,重点发展面向区域的公共服务职能 。以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为前提的空间资源管理战略 。在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前提下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转变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城乡空间发展模式,注重发展地区的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的集约和节约利用,严格按照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保护水资源,划定保护範围;同时强调保护地区的城镇集中和特色发展 。明确省级政府应严格保护的地区,通过分类识别地域空间单元,制定相应的分级空间管制措施,约束不符合区域整体发展利益的开发建设行为 。以提供均等化服务为目标的城乡设施配套战略 。实施城乡社会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服务战略,城镇密集地区着重提高服务水平,城镇点状发展地区着重提高覆盖水平 。各级中心城市建立网路化、共享型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镇和中心村建立服务于新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 。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的综合文化功能建设,促进农村地区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形成浙江特色、高效与惠民的文化发展平台 。以立足市场主导,争取国家战略支持的体制创新战略 。突出浙江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和新农村建设的国家先行示範作用,充分发挥“自下而上”各级行政单元发展的积极性,遵循市场规律进行政府引导 。由“强县扩权”向“强镇扩权”延伸,为农村繁荣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城镇密集地区与城镇点状发展地区之间人口流动和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创新 。二、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与布局1、省域城镇空间总体布局以主要交通、信息通道等基础设施为依託,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形成“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路化”的城镇空间结构 。突出“统筹、集约、和谐、创新”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特徵,携领全省城乡空间发展 。“三群”为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浙中城市群,是组织省域城镇空间发展的主体形态 。增强三大城市群的要素集聚和产业协作,支撑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的发展 。大力培育和发展城市群中的各级中心城市,包含城市新区和战略发展地区等,作为浙江产业扩展和升级的主要空间载体 。“四区”为杭州、宁波、温州以及金华-义乌四个都市区,它们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参与全球竞争的国际门户地区,是带动全省率先发展、转型发展的重要地区,也是全省加快创新体系、文化服务体系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重点地区 。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作为面向国际交流的空港门户,建设国际电子商务门户、国际休闲旅游中心、国际轻纺贸易中心和民营经济总部基地 。以宁波—舟山港作为面向国际贸易的海港门户,建设国际贸易口岸和国家海洋经济服务基地 。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要合理分工,发挥在全球商贸信息服务和资本集散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高端经济要素的集聚能力,分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小商品博览与交易中心 。“七核”为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中心城市 。加快把“七核”建成综合服务能力强和产业集聚度高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并连同周边城镇形成特色城乡网路发展片区,以促使省域城镇空间多极化、多样化发展 。“五级”是指由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镇和一般镇构成的五级城镇体系,是支撑全省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空间节点 。提升和发挥各级城镇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职能,完善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配置 。“网路化”是指以航空、轨道交通为主的人流网,铁路、高速公路、海港和航空交通为主的物流网,宽频、电信为主的信息网,电力、燃气管网为主的能源网为支撑;以山海联通的生态廊道为纽带,形成串联“四区”、“七核”的城乡网路化发展格局 。以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省域中心城市和县(市)域中心城市为主体,依託交通、信息、能源通道形成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城市网路体系 。2、中心城市体系规划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 。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指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群和浙江省发挥重要组织作用,具有综合功能,起着集聚或传导经济要素和各类信息的城市 。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包括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核心区域 。四个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是浙江省落实国家战略,参与构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节点,是长三角区域服务中心和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 。以四大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共同构建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四大都市区,作为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发挥中心职能的空间载体 。省域中心城市 。省域中心城市指组织省内一定地域範围,或者跨省交界地区的社会经济活动,承接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并带动地方发展的城市 。省域中心城市包括台州、嘉兴、绍兴、湖州、衢州、丽水和舟山等7 座,是携领全省整体发展的地区中心 。绍兴、舟山分别临近杭州、宁波,考虑到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需要统筹区域来配置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嘉兴、湖州和台州分别位于上海与杭州、杭州与南京、宁波与温州等特大城市之间,要进一步提升区域性综合服务职能,加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衢州、丽水建设服务于浙赣闽皖交界地区、浙南山区的综合性设施体系 。县(市)域中心城市 。县(市)域中心城市指组织省内一定地域範围的社会经济活动和要素流动,提供县(市)域综合服务,辐射带动县(市)域发展的中心城市 。县(市)域中心城市包括除义乌以外的县(市)域中心城市 。省级重点镇 。省级重点镇是延伸县(市)域中心城市向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中间环节,以城镇型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覆盖农村地区 。赋予省级重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许可权,强化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就业与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公共文化、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职能 。3、城镇等级规模200 万人以上特大城市,共4 座,包括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都市区核心区域 。100~200 万人特大城市,共4 座,包括绍兴、台州、嘉兴、湖州 。50~100 万人大城市,共16 座,包括衢州、丽水、舟山、富阳、余姚、慈谿、桐乡、海宁、诸暨、绍兴县、上虞、瑞安、乐清、临海、温岭、东阳 。20~50 万人中等城市,共24 座,包括临安、桐庐、平湖、嘉善、海盐、长兴、德清、安吉、象山、宁海、奉化、兰溪、永康、浦江、武义、三门、天台、玉环、江山、嵊州、平阳、苍南、缙云、龙港—鳌江 。10~20 万人小城市,共40 座,包括淳安、建德、新昌、磐安、仙居、永嘉、洞头、龙泉、青田、文成、云和、泰顺、景宁、庆元、遂昌、松阳、龙游、开化、常山、岱山、嵊泗、新登镇、店口镇、余杭镇、杨汛桥—钱清、观海卫—桥头、濮院镇、大唐镇、石浦镇、佛堂镇、上溪镇、横店—湖溪、孝顺镇、泽国镇、瓯北镇、柳市(七里港—翁垟—白石)、杜桥镇、芝英—古山—龙山(永康)、乍浦镇、六横镇 。5~10 万人小城镇,共30 座,包括昌化镇、于潜镇、分水镇、富春江镇、王江泾镇、塘栖镇、崇福镇、长安镇、许村镇、瓜沥镇、临浦镇、周巷镇、金塘镇、苏溪镇、汤溪—蒋堂、平桥镇、崧厦镇、壶镇镇、塘下镇、大溪镇、楚门镇、新河镇、箬横镇、桥头镇、金乡镇、皋埠镇、碧湖—大港头、齐贤镇、大陈镇、温溪镇 。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总体要求按照省、设区市、县市、镇(含中心村)四级公共财政建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按照城镇群、县(市)域单元的城镇分布和城乡人口密度特徵,合理集中布局文化教育、商业服务、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覆盖网路,引导居民就近出行 。围绕都市区组织高等与职业教育基地、科技研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和广播电视设施等的共建共享 。省级重点镇配套建设“一校(普通高中或职高)”、“二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敬老院)”、“三中心(文化、科普、体育)”设施 。2、教育科研设施杭州、宁波和温州建设高等教育中心;其它设区市形成“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校格局,鼓励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此外县(市、区)建设1-2 所县级骨干中等职业学校 。建设杭州、宁波、温州的国际化区域性科技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技术交易中心 。利用以上城市郊区或郊县生态环境优越、距离中心城区通勤时间小于1 小时的地区建设科技研发与孵化基地 。3、体育设施区域中心城市建成具备承接高级别运动会的体育设施,其中杭州和宁波具备能够承办国际性专项和全国性大型综合运动会的能力;温州、台州、嘉兴、绍兴、湖州、金华及义乌等城市能够承办,或共同承办省内大型运动会;舟山、衢州、丽水等城市能够承办国内外特色赛事 。4、体育设施城镇建设以省、市级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逐步转型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实行一体化管理 。设区市市区和城镇密集地区的县(市)域单元应达到每千人4-5 张以上床位标準;城镇点状发展地区的县(市)域单元应达到每千人3.5-4 张以上床位标準 。5、文化设施加强文化中心建设 。以都市区和县(市)域单元为整体规划布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馆、音乐厅、民间美术馆、广播电信中心等设施;完善新型社区的民众文化娱乐设施和休闲设施建设 。6、社会福利设施完善城镇社区福利设施建设 。杭州、宁波、台州、嘉兴、湖州、丽水等环境条件优越的县市,依託各级城镇建设养老住宅,完善配套设施 。四、生态环境与战略性资源保护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总体格局按照建设生态省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加强城镇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发挥区域生态环境优势和引导生态经济建设为原则,将全省划分为三大生态协调区,分别为城镇密集生态协调区、城镇点状发展生态协调区、海域与岛群生态协调区等三大片区 。城镇密集生态协调区以建设生态市、生态县为目标,重点加强城镇之间、沿海地区、平原水网地区、海湾地区和河口地区的生态建设 。城镇点状发展生态协调区要在维繫全省生态安全格局前提下,集中与友好发展,重点加强流域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 。海域与岛群生态协调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保护型群岛,加强湿地保护,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有选择地适度开发 。2、加强城镇密集生态协调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人文要素相融合的特色地区 。加强对因城镇空间拓展形成的自然与人文要素相融合的特色地区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主要包括:重要的城市滨水地区,如杭州市区的钱塘江两岸、宁波市区的三江地带(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温州市区的瓯江两岸、嘉兴南湖湖滨地区等;湿地生态与景观型主题公园,如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绍兴镜湖国家湿地公园、绍兴鉴湖水网湿地、绍兴水乡村落、德清下渚湖湿地公园、诸暨白塔湖湿地公园、东白湖高山湿地、温州三垟生态湿地公园等;市郊森林公园:如杭州西部和南部山林地区、绍兴南部山林地区、宁波东部和西南部山林地区、温州西郊山林地区、安吉竹乡、嘉兴湘家荡地区、舟山长岗山、金华-义乌都市区绿心、大罗山绿心、余慈绿心和台州绿心等 。大型防护绿带 。大型防护绿带为都市区之间以及都市区内部的主要隔离绿地 。主要包括:重要的流域防护绿带,如钱塘江—富春江、东苕溪、西苕溪、余姚江、曹娥江、京杭大运河、杭甬运河、椒江、飞云江、瓯江、鳌江、金华江(义乌江、兰溪江)等河流绿带;区域开敞绿地,如太湖南岸绿带、嘉善—平湖与上海之间的区域绿地、嘉兴市区与海盐之间的绿地、杭州-绍兴-诸暨之间的绿地、绍兴市区与上虞之间的绿地、宁波市区与慈谿之间的绿地(栲栳山)、台州市区与温岭之间的绿地、金华市区与义乌之间的绿地等 。沿海防护林体系 。重点建设平湖—海盐、上虞—余姚—慈谿—宁波市区、象山东部沿海、台州市区—温岭—玉环、乐清—温州市区—瑞安、平阳—苍南等地段的沿海防护林体系 。重点建设钱塘江口、甬江口、椒江口、瓯江口、飞云江口、鳌江口以及太湖南岸河口地区的综合生态防护工程 。建立重大生态保护型湾区 。重大生态保护型湾区主要包括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和乐清湾,严格控制区域的污染排放总量,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和自然生态岸线 。3、海洋特别保护区(岛屿)加强岛屿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保持海域生物多样性 。海洋特别保护区主要包括:象山港、岱山岛群、嵊泗马鞍列岛、普陀中街山列岛、宁波渔山列岛、台州椒江大陈岛、玉环县披山、乐清西门岛、瑞安铜盘岛、温州洞头列岛、温州七星列岛等 。依据《浙江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管理 。4、湿地(滩涂、水网)生态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建设 。加强对滩涂和水网等湿地的保护 。滩涂湿地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杭州湾沿海滩涂湿地、象山港滩涂湿地、三门湾滩涂湿地、乐清湾滩涂湿地等 。水网湿地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千岛湖(新安江—富春江)湿地、钱塘江口湿地、曹娥江口湿地、瓯江口湿地、杭湖交界水网湿地、嘉兴北部水网湿地、太湖南岸水网湿地、浙皖交界水网湿地等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要求实施保护,维繫湿地的生态平衡,控制人口增长 。加强滩涂湿地的管理,滩涂资源的开发建设应与《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相衔接;重点保护沿海沼泽草地、芦苇湿地等重要湿地和天然水产种苗繁育区,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浙北平原地区、温台沿海地区主要中心城市周边或滨海水网密集区域的湿地公园建设,服务于城市居民休闲与生态疗养 。5、大型古文化遗址的整体性保护针对京杭大运河、临安城遗址、良渚文化遗址群、跨湖桥遗址、上山遗址、河姆渡文化遗址、上林湖越窑青瓷遗址群、大窑龙泉青瓷窑址群等大型古文化遗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文化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53号)实施保护 。各级政府要把文化遗址的保护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 。以多学科研究为先导,以重大遗址治理为突破口,适时调整区内的产业结构、建设项目和土地利用规划,把大遗址保护展示系统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结合起来 。五、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规划目标建设适应长江三角洲地区世界级城市群的发展需要,引导省域城镇协调发展的高效率、多层次、低耗能、环保型、占地少的综合交通体系 。实现由省域内部自成系统发展转向与长三角区域融合併带动中西部地区共同发展,实现由偏重沿海发展转向沿海和内陆共同发展,实现大型交通设施属地化建设转向区域共享共建的目标 。全省範围内建成3 小时快速客运交通圈 。2、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综合交通枢纽分为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两类 。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4 个,进一步巩固杭州、宁波和温州为中心的三个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争取金华—义乌都市区核心区域提升为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 。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7 个 。杭州枢纽:发挥杭州的空港、铁路和公路枢纽的集散优势,整合杭州的城乡综合交通系统,将枢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杭州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枢纽组织能力 。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杭州铁路枢纽、杭州公路客货运中心、内河港口为主体,与绕城高速公路、城市轻轨(捷运)和快速公交相衔接,组建全省客运中心和浙北货运中心 。建设杭州东站综合客运中心 。宁波-舟山枢纽:发挥宁波—舟山港、宁波铁路枢纽的集散优势,建设水陆空一体化运输体系,大力提升宁波的对外、对内货运能力 。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与绕城高速公路、疏港公路、铁路北环线、宁波栎社国际机场、铁路货柜中心(海铁货物联运通道)、公路货运中心、内河水运枢纽相衔接,构成全省货运中心;依託机场、铁路客运枢纽(包括杭甬城际轨道站)和国家公路枢纽组建浙东北客运中心 。温州枢纽:发挥温州港、公路枢纽和铁路枢纽的集散优势,加强温州港与腹地的交通联繫,加快形成温州辐射闽、赣和浙中地区的客货运输体系 。以温州港为龙头,与绕城高速公路、疏港公路、温州永强机场、铁路货运站和公路货运中心相衔接,形成浙东南的货运中心;依託机场、铁路客运枢纽和国家公路枢纽组建浙东南客运中心 。金华-义乌枢纽:发挥金华、义乌的铁路和公路枢纽的集散优势,加强金华、义乌与浙江沿海港口城市以及与皖南、江西等中部地区的交通联繫 。依託金华-义乌都市区核心区域,与金华铁路西站、公路客运西站、义乌公路客货运站、浙中干线机场相衔接,形成全省中西部地区的客货运中心 。与衢州市协调共同建设无水港区 。3、城际轨道网规划按照“快速、高效、便捷”的原则建立以杭州为中心,以宁波、湖州、嘉兴、绍兴、温州、衢州、台州、金华、丽水、义乌等为重点的城际客运系统 。4、城镇密集地区的公共运输区域性公共运输:以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核心区域为枢纽,分别建设服务于杭绍嘉湖、甬舟、温台、浙中地区的快速客运交通体系 。都市区内建立同城化的公共运输体系 。建设杭绍之间,宁波中心城区与余慈片区之间,温州与乐清、瑞安之间,台州与临海、温岭之间,金华市区与义乌、兰溪、东阳之间的轻轨交通线;根据交通发展需求,对于人口稠密和经济联繫密切的都市区内,可建设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域中心城市、省级重点镇相联繫的郊区铁路,做好与轻轨交通线和城市公共运输线的衔接工作 。城市公共运输:杭州、宁波、温州以及金华、义乌等城市建设以轻轨、快速公共运输、普通公交相複合的公共运输体系;台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丽水、舟山以及城镇人口规模50 万人以上的县(市)域中心城市建立以快速公共运输、普通公交相複合的公共运输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轻轨交通 。各级中心城市要以公共运输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六、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与综合防灾1、城镇供水策略按照“流域内协调为主,区域调配为辅;开发海水资源,加强备用水源建设”的思路调整城镇水资源的供给体系 。太湖流域地区、钱塘江流域中城镇供水配置应符合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东南诸河流域内城镇供水首先应考虑流域内的水资源配置与节约利用,在流域内不能满足发展情况下实施跨流域调配工程 。宁波滨海、舟山等地区应综合权衡比较调水工程与海水淡化工程方案,有条件的地方应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海水资源淡化的开发利用 。主要中心城市要建立备用水源供给体系,以应对突发水安全事件 。城镇密集地区根据区域水资源分布和城镇格局,以都市区或县(市)域单元为基础整合供水设施,引导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城镇点状发展地区以县(市)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县(市)域中心城市、重点镇和其它镇的供水设施系统 。2、流域供水、排水设施协调布局流域供水、排水设施协调布局的地区包括:富春江下游地区(杭州市区与富阳之间)、富春江上游地区(金华市区与兰溪之间、义乌与东阳之间、永康与武义之间、衢州市区与龙游之间)、曹娥江(嵊州与新昌之间、绍兴市区与上虞市之间)、余姚江(余姚与慈谿之间、宁波市区与奉化之间)、杭嘉湖平原(桐乡与海宁之间)等 。3、电力能源基地建设 建设沿海能源基地,建设沿海和内陆之间的能源运输通道,形成浙北与浙南,内陆与沿海的骨干能源输配通道 。优先发展清洁能源,最佳化发展燃煤火电,加大核电、天然气发展力度;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风电、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建设 。建设宁波-舟山港能源储备基地 。围绕杭州都市区、宁波都市区和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城市形成以宁波沿海地区电力能源基地为主体的供给体系;围绕温州都市区和台州建设能源基地;围绕金华-义乌都市区、衢州和丽水建设服务于金衢丽地区的能源基地 。规划建设江苏常州—湖州—杭州、杭州—嘉兴—上海、杭州—绍兴—宁波的“西气东输”输气管道 。做好“西气东输”向金华、衢州等地区输送的前期研究工作 。4、邮政信息设施建设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四大邮政枢纽 。发挥杭州空港对国内外的快速联繫能力,加快发展服务于全省的邮政快递平台 。各级邮政设施建设与布局应纳入同级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当中 。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网际网路的协同发展,整合设施管道 。基础信息设施项目应纳入同级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当中;以网路基础设施的适度超前发展带动城镇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 。5、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镇密集地区和衢州、丽水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工业用水重複率达到70%以上,城镇排水管网平均覆盖率达到95% 。城镇点状发展地区的县(市)域单元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複率达到60%以上,城镇排水管网平均覆盖率达到8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城镇密集地区应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和中心城市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城镇点状发展地区宜推行“统一收集、就地分拣、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6、防洪排涝工程规划全省主要河流干流堤防全面按规划达标,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95%以上;特大城市、大中城市、县城及重要建制镇防洪(潮)能力分别达到100年一遇以上、50~100 年一遇和20~50 年一遇 。重要平原骨干工程防洪标準达到50~100 年一遇,排涝标準10~20 年一遇;重点海塘能防御50年一遇洪(潮)水标準;一般海塘能防御20 年一遇洪(潮)水标準;中小河流重点河段和人居点达到防御10~20 年一遇洪水标準 。嘉湖地区和杭州北部地区的防洪、排涝要求应以《太湖流域防洪规划》、《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为依据;加快温黄平原、丽水盆地等易涝地区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7、重大公共安全体系与综合防灾按照流域区划建立防洪、地质灾害抢险协调机制 。分别按照嘉湖水网地区、钱塘江中下游、钱塘江中上游、曹娥江、余姚江、椒江、瓯江中上游、瓯江中下游、飞云江—鳌江等流域完善山洪、内涝的救灾及应急体系 。建立滑坡土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警与监控体系 。建立流域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落实上下游行政主体的责权 。将省域重要的水源地、流域取水河段纳入统一管理 。都市区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防体系 。人口稠密的都市区应建立城市预警机制和应急救防体系 。整合公安、医疗急救、消防、交通、环卫、能源电力、供水等应急资源和信息系统,形成“预警得体、救援及时、重建迅速”的公共安全工程体系 。加强供水、消防等生命线工程系统建设 。都市区内的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地区要完善区域供水体系和备用水源地建设,沿海缺水城市要按照“多点蓄留、保障生命底线”的要求建立应急水源体系 。按照城乡人口分布统筹消防安全设施布局,乡镇达到消防安全体系全覆盖的要求 。七、空间管制1、空间管制分区为约束开发建设行为,将省域空间划分为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四类管制区 。省级政府重点对空间资源利用矛盾突出、城镇与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影响全省整体发展的重要资源类地区实施直接或间接管理 。适建区为经过规划审批程式认定的适宜发展城镇和产业的地区 。考虑到某些地区的建设将对全省城镇空间格局产生重大影响,省级政府应重点加强规划指导工作 。省级战略发展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地区为省级政府需指导发展的适建区,管理範围为具体的开发建设地区和影响区域 。限建区为不宜安排城镇和产业集中连片建设的地区,并因特殊条件或管理要求须严格限制各类城乡建设行为的地区 。省级政府重点管理的限建区为跨行政区并对城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地区 。交通设施通道与市政设施廊道、区域大型防护绿带、流域地区、海岸地带与岛屿(非城镇和产业发展地区)、太湖南岸水乡地区、浙西浙南山区等为省级政府需要管理的限建区,管理範围为市区和县(市)域单元 。禁建区为依法确立,或设立了临时性行政许可的各类地区 。省级以上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地区、重大水源地为省级政府需要管理的禁建区,管理範围为依法确定的保护区範围 。2、适建区的管制要求省级战略发展地区 。包括宁波与舟山沿海之间的大型岛屿、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港区、温台滨海地带与岛屿(港区和围垦区)、嘉兴滨海地带、余慈滨海地带、上虞滨海地带和浙中空港新区等 。管制要求:针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港区、浙中空港新区,明确空港区发展定位;加强产业门类引导;控制建设投资水平和建设密度 。针对宁波与舟山沿海之间的大型岛屿、温台滨海地带与岛屿(港区和围垦区),统筹临港地区的开发建设,实施分期发展;引导围垦区土地用于产业发展,优先考虑投入大、产出效益高的大型企业发展 。针对嘉兴滨海地带、余慈滨海地带和上虞滨海地带,整合主要产业区与城镇空间布局,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协调好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关係;实施分期发展,做好后备土地资源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环境污染 。综合交通枢纽地区 。包括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核心区域等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7 个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的设施建设地区 。管制要求:重点对各类设施建设的空间进行管理,预留发展空间 。3、限建区的管制要求交通设施通道与市政设施廊道 。交通设施通道的管制要求:各类交通线应儘量採用整合通道,减少占用耕地,协调通道与主要城镇的关係 。平原地区规划的铁路客运专线、城际轨道选线应位于途经城市的高速公路通道或现有铁路通道内 。山地丘陵及河谷地区规划的铁路选线应结合地形,选线儘量与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相邻近 。市政设施廊道的管制要求:地方城乡规划要根据相应的工程设施规划规範要求预留市政设施廊道,做好生态防护工作 。其中220 千伏及以上高压线在城市中心、城市周边地区需沿城市主要交通通道、县(市)域主干公路等通道布局 。区域大型防护绿带 。包括都市区之间以及都市区内部的大型区域防护绿地 。主要包括;钱塘江—富春江、东苕溪、西苕溪、余姚江、曹娥江、京杭大运河、杭甬运河、椒江、飞云江、瓯江、鳌江、金华江(义乌江、兰溪江)等河流两侧绿带,以及太湖南岸绿带、嘉善—平湖与上海之间的区域绿地、嘉兴市区与海盐之间的绿地、杭州-绍兴-诸暨之间的绿地、绍兴市区与上虞之间的绿地、宁波市区与慈谿之间的绿地(栲栳山)、台州市区与温岭之间的绿地、金华市区与义乌之间的绿地 。包括沿海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区和平原水网地区的湿地公园 。管制要求:控制绿带的宽度,控制区内大规模的城镇和产业建设,对农村居民点和城镇空间发展加强建设管理约束 。流域地区 。包括富春江下游地区、富春江上游地区(衢江流域、金华江流域)、瓯江温溪江上游地区、曹娥江和余姚江地区、鳌江流域等 。管制要求:重点确定流域内各县市的用水量与污染排放量,协调上下游县市的排污口和取水口布局,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工作 。海岸地带与岛屿(非城镇与产业发展地区) 。包括浙江省嘉兴、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的沿海部分,重点管制距离海岸线50 公里範围以内的陆域、近海岛屿和海域 。管制要求:协调好各类空间资源与城镇、产业发展的关係 。重点对围垦区、岸线、大型岛屿等空间资源加强管理 。协调好沿海渔业、近海养殖业、海洋资源开发、生态旅游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空间布局 。加强对重大生态保护型湾区的监管,严禁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切实加强沿海地带与岛屿的森林资源保护 。太湖南岸水乡地区 。包括湖州市区、嘉兴市区、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嘉善县、桐乡市以及杭州余杭区北部 。管制要求:根据生态环境建设和耕地保护的要求,维持耕地、河湖水面的动态平衡 。控制分散的独立工业点 。加强对内涝隐患地区和地面沉降地区的村庄居民点的控制与引导管理 。注重保护水乡特色、历史文化和人文资源 。浙西浙南山区 。管制要求:重视环境保护,严格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 。加强水土环境的治理,加强山林地区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山区的产业门类,禁止污染企业向山区转移 。加强城镇公共安全的规划工作,明确划定城镇周边的各类地质灾害影响区 。建立江河源头重大生态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 。包括千岛湖(新安江)、钱江源、乌溪江—九龙山、凤阳山—百山祖、北雁荡(楠溪江)山、南雁荡山等 。3、禁建区的管制要求自然与人文资源保护区 。自然资源包括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滩涂、水网)生态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岛屿)、沿海基干林带保护区的禁止建设地区;人文资源包括省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禁止建设地区以及大型古文化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等 。依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提出的禁止和限定性要求进行管理 。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协同市政府对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禁建区加强监督管理 。重大水源地 。主要包括乌溪江上游地区、富春江上游地区、曹娥江上游地区、瓯江上游地区、飞云江上游地区等,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市取水口等,考虑将海水淡化区设立为重大水源地 。管制要求:明确划定各级保护範围 。严格控制周边地区城镇、村庄的污水排放 。加强水源地的水利用途管理 。加强水源地及其涵养区的生态保育工作 。八、实施保障1、明确各级政府实施本规划的职责与任务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规划的实施与监督,主要工作包括:指导、协调、监督地方人民政府实施本规划;推动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或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推动重大行动计画的实施;按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立和健全规划实施的激励、约束和监测机制,加强对城乡建设活动、空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动态监管;对禁止建设区实施强制性监督控制,对限建区、适建区的管理进行指导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加强相互协调工作 。强化省城乡规划协调委员会的管理职责,负责执行以上管理要求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省际协调与重大行动策略要求,明确各项管理细则或具体安排,引导和控制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应当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2、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完善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制度,加强不同层面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工作 。为了更好地最佳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空间资源的统筹利用,应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都市区协调规划、海岸带与岛屿总体发展与保护规划、太湖南岸水乡地区发展与保护规划、新安江—富春江流域开发与保护规划、瓯江上游地区开发与保护规划等重大区域规划的编制 。规划重点明确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和人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指标,并加强对流域地区、都市区的空间问题研究 。推动基础设施廊道规划、跨区域给排水设施、能源设施协调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进一步完善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 。要发挥两者对行政辖区内空间资源的综合管理与各行政区之间、各类设施布局的综合协调平台作用,加强对城乡居民点体系与布局、产业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各类设施布局的管理 。3、加强空间管制的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空间管制为强制性内容,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须划定对应的管制界线,明确管制範围内的控制、协调与引导等管理细则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限建区、禁建区,涉及到城市绿地、水系、文物和基础设施用地的,分别按照“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办法进行划定和管理,在下位城乡规划中予以落实 。4、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管理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设区市的建设项目,如区域性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划核发选址意见书 。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基地的布局,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划提出选址指导意见,实行分级核发选址意见书 。禁建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区域性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位于禁建区的保护範围内,或位于可能对保护工作产生影响的缓冲区内,必须依法经过审查程式后,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保护区範围内的建设项目,须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5、其它政策制定城镇密集地区的一体化发展政策,包括产业发展、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发展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等方面的促进政策 。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建设,完善城乡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排污权交易、生态公益林补偿等制度建设,完善省级重点镇和中心村发展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发达地区农村住房置换城镇商品房的研究与试点工作 。结合主体功能区和空间管制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政策,包括欠发达地区专项扶持基金、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基金、山海协作工程等 。进一步加强对衢州、丽水和其它山区县市、海岛县的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