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中国人的败类”或将判刑! 盘点中国十大公安败类

东方网·纵相新闻 采访人员 卞英豪

“他们是中国人的败类!”
是什么样的人让风度翩翩的外交部长王毅如此愤怒?王毅外长口中的“败类”应该得到怎样的惩罚?
12月13日是我国法定的国家公祭日 。这一天,我们追思烈士,感怀历史 。然而,却有这样一群人,非但不尊重烈士,甚至口出狂言,否定历史,美化战争,侮辱革命先烈 。
公祭日,我们瞻仰牺牲的英烈,同时也要惩处这些数典忘祖的“败类” 。73年前,烈士们用鲜血战胜侵略 。今天,我们要用法律捍卫烈士的尊严!
1.侮辱烈士、“精日”等行为屡见网络“精日”分子(意为:精神上的日本人)身着二战日本军官服,到抗战遗址“合影”;个别人员公然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质疑甚至侮辱烈士…...近年来,类似事件屡见报端,亵渎了为国捐躯的烈士,也刺痛了国人的内心 。
2017年8月13日下午,在广西宾阳高铁站,两名青年男子身穿仿侵华日军服装,摆出挥刀砍杀等挑衅动作,被爱国群众围堵 。两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
今年2月20日,两名男子穿着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摆造型拍照 。最终,南京警方将唐某、宗某抓获并依法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日 。
今年2月23日,孟某在400人微信群内,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被群友举报,上海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然而,3月3日,拘留期满的他,又来到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拍摄发泄视频,侮辱他人,还称自己要开直播、求打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最终,南京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
今年4月22日,一男子为引起关注,在某APP直播间中发布美化日本军国主义和伤害民族情感的言论 。该男子被上海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
2.律师:有辱烈士的行为最高或面临刑事责任上述人员均已得到处置 。也有网友不禁要问,这一系列有辱先烈的行为,难道只有拘留一种方法吗?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祝涵律师向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形象是每一位中华儿女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一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
从现行法律而言,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而部分情节严重者或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罪 。犯侮辱罪,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寻衅滋事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 。
另据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了解,我国已起草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得到全国人大二审审议 。条例已明确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
3.这个法律已明确规定处罚“精日”网友:这个条例应该全国推广今年12月13日,全国首个公祭保障条例——《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将许多内容写入了法规中 。
1.全城默哀一分钟 部分禁止娱乐活动
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公祭仪式举行当天鸣放警报时,除个别例外,南京所有人员均应就地默哀一分钟 。
此外,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同时,南京市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国家公祭日当天停止刊播一切娱乐性报道或者节目 。
2.“精日”行为将得到严惩
“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