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装修合同的绝招,装修公司最怕什么? 解除装修合同的绝招

问:我买了一个房子,已经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交了4万元的装修工程款,但是装修公司将客厅的空调孔开错地方,擅自更换和使用其他品牌的电线和材料 。在我发现并提出来之后,装修公司就一直避而不见也不派人过来装修和更换材料,拖了比较长的时间 。我现在不想让这个装修公司继续装修了,请问如何处理?
解答:如果您与装修公司之间的合同中有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则可按合同约定来解除合同 。若合同中对于解除合同没有约定,如果本案中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您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你与装修公司之间的合同 。
您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及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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