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施工合同书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进度款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市家庭居室
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规的规定 , 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 就乙方承包甲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 ,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小区 单元
1.2工程装饰装修户型及面积: 卫 ,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装修施工内容和工艺(详见附表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
1.4承包方法:(包工包料( )、清包工()、部分承包( )
1.5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工程的价格 , 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 , 约定如下:
本工程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元 角
(详见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2.1合同签字生效后 , 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表
支付次数
形象进度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大写)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
成后 , 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
2.3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 , 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 , 墙、
地砖铺贴完毕 , 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2.4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 , 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 , 方能交付使用 。
2.5竣工验收合格后 , 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 , 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尾款 。
2.6甲方支付工程款 , 乙方收到款后 , 均应出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 。竣工验收合格 , 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 , 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见附件八:《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 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
3.2甲方无偿提供装修期间水、电和冬季供暖 。
3.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
3.4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工人管理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