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是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一、概述2013年,我局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工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服务民众办事、回应百姓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领导,创新举措,注重落实,保证了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规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发布规範,实现政府信息的规範发布和及时公开 。指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栏目发布 。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工商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以整体推进全市工商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注重政府信息发布的社会宣传效应 。通过入口网站、官方微博、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加强与民众的沟通联繫、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培训会,及时传达落实 。注重对系统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与规範性档案的学习、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融入到工商基本法律业务知识,增强工商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促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工作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行政处罚”栏目要完善,已按要求对处罚目录、裁量标準和处罚结果进行了公开 。截至12月31日,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300条,累计公开4746条 。内容涉及本单位情况、综合类信息、工商法制建设、企业登记管理、公平交易监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契约监管、队伍建设等 。按时发布年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3年3月22日发布《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入口网站上同步公开 。与此同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採取以下六种形式予以公开:1.入口网站 。依託局入口网站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社会公众通过访问就可方便获知各类相关政府信息 。重点发布“动态信息”、“公告公示”、等公开栏目信息,并加强“网上年检”、“网上登记”、“谘询谘询”、“监督投诉”等线上互动栏目的建设,儘量在第一时间答覆公众谘询,扩大公众获取信息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定期对“谘询问答”、“消费者申诉与谘询”、“廉政效能投诉”、“经济违法案件举报”、“局长信箱”等五大类互动栏目处室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按规範进行答覆的进行指正 。各互动栏目均在承诺的时间期限内做到有效提问“每问必答”,有效投诉“一投诉一处理” 。目前,还实现企业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下载表格、网上投诉、网上申请信息公开、网上查看回复等功能 。同时,市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工商局建立网站,并同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截至12月31日,受理各类工商谘询117条,共发布包括企业公告在内的各类信息2837条 。2.公众查阅点 。根据档案查询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我局以档案室为主,受理公众查阅企业基本情况的相关事项 。截至12月31日,接待调阅档案1217人次 。3.各级媒体 。与省级以上媒体积极沟通,与市级电视台、电台及日报晚报等合作,我局在服务经济、监管维序、打假维权、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广泛地公开 。2013年,市局继续在“湖州线上”开设了社会宣传视窗——《工商零距离》,共播出41期,计327类新闻稿件 。继续与湖州日报社联办“维权专版”共刊发10个版面,刊登稿件(含照片)约138篇 。4.官方微博 。在新浪网上开通了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湖州工商”,截至12月31日,已发布微博814条,拥有冬粉1079个,与各工商局微博互动,更广泛地传递了工商部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今年,除日常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事项外,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事项 。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作为、不及时被民众投诉的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确立了检索费、複製费和邮寄费等收费项目,但省、市物价部门尚未出台相关的收费档案,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标準暂缺 。自2008年11月起,本局根据市物价部门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浙价服〔2008〕352号档案精神,全面停止收取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费 。2013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检索等费用 。2.减免情况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2013年度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是实施《条例》的难点所在,通过几年的实践发现,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查询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仍是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尺度把握问题 。工商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大多数与企业关係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条例》颁布前,按相关规定,律师及公、检、法机关的人员要持有合法的手续,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式,才能对这些资料依法进行查阅、複製、複印 。《条例》施行后,如何处理企业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係上,缺少明确规定,涉及企业登记书式档案资料查询的行政複议案件有所增加,工商部门此类信息公开存在一定风险和责任 。既要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又不能造成负面影响,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大“量” 。从实践中寻求突破,在民意中寻找方向,牢牢把握“最大化公开、最严格保密、人性化服务”的要求,严格过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工商工作不同特点,分阶段性、有侧重点地公开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质” 。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和广度 。对包括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对相关动态信息定期予以公示,对提升社会知情权、监督权具有良好的示範效应 。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充“类” 。按照“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记得住”的原则,更加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 。在保留原有谘询电话、纸质宣传单等信息公开形式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手机简讯、政务微博等公开渠道,突出立体式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做到涉及面大、内容固定的事项长期公开,政策性档案、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