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济南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济南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步伐,推进生态文明济南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档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为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步伐,推进生态文明济南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档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为主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功能完善,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按照“规划扩绿、工程造绿、见缝插绿、社会增绿、均衡布绿、标準建绿”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精心建设,高效管理,强力推进生态文明济南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工作目标 按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準和要求,深入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形成总量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的城市绿地系统,全面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力争到2014年,各项生态建设指标达到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到2015年,实现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主要任务(一)完善生态园林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1.设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养护管理资金要按照养护管理定额标準视财力情况安排并逐年增加,重大生态园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要予以重点保障 。2.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加大园林绿化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逐步壮大市园林科研所等专业科研机构实力,完成园林绿化重要专业课题研究 。充分调动园林科研机构积极性,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全面提高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套用水平 。3.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依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完善《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 。4.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制度 。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蓝线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园林绿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违法占绿、毁绿行为的查处力度 。5.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修订完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养护管理和绿地分级管理标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等标準与规範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 。6.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位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到2015年底初步实现济南数字园林目标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 。1.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以自然景观为依託,通过生态恢复技术,运用园林造景艺术手法,实施白泉、济西、华山湖等湿地公园建设,建成生态功能完备、自然景观优美、生物物种多样、结构稳定高效的湿地生态系统 。2.实施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 。依据城市总体空间发展战略,实施玉符河、大辛河、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巨野河、黄河生态隔离带规划建设,局部建设滨河公园,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生态隔离带,促进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3.实施山体公园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山体资源优势,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开展郎茂山、药山、匡山等山体公园建设,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破损山体治理、周边环境整治等,挖掘文化内涵,加快山体绿化及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山体公园游憩功能,力争2015年底全部建成开放,为周边居民提供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健身、游憩场所 。4.实施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将城市道路普遍绿化与重点路段美化相结合,提升道路绿化的生态性和功能性 。实施“城市绿道”网规划,开展古城片区、千佛山—英雄山“城市绿道”示範段建设,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型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5.实施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提升工程 。结合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积极推动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提升,建设环境优美、主题突出、健身休闲设施齐全的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 。到2015年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为市民营造更便捷、完善的游憩空间 。6.实施“绿荫行动”建设工程 。选择适应性强、栽培管理简便、景观效果好的大规格乔木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形成以城市绿荫路系统为网状框架,绿荫公园、广场和停车场多点布局,绿荫小区和庭院全面覆盖,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荫体系 。7.实施公园景区建设提升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的原则,全面开展千佛山、龙洞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实施中山公园扩建等综合性公园建设,提升现有公园景区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创建“5A”级旅游景区,形成艺术风格多样、文化底蕴深厚、植物景观丰富、服务设施完善的城市公园景区 。8.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工程 。对符合建筑规範要求,适宜进行垂直绿化的建筑墙体、道路护栏、立交桥和高架桥桥体、居民小区等建(构)筑物的立面实施垂直绿化 。鼓励公共机构、企业所属建筑、居住小区在符合建筑工程规範要求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屋顶绿化 。9.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 。结合城区河道整治,实施韩仓河、东泺河、西泺河、中泺河、杨家河等沿河带状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兴济河、玉绣河等沿河绿地建设,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可供游憩的城市河道景观带 。10.实施名泉保护管理工程 。以“突出泉城特色、保持泉水常年喷涌”为目标,坚持保护泉源、泉脉和保护泉眼、泉系并重的原则,加强对泉水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的保护 。继续实施名泉景观修复及周围环境整治,打造优美泉水景观 。策划筹备2013年首届泉水文化节,积极推进济南名泉申报世界遗产进程 。(三)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城市热岛效应控制 。在城市规划上科学布局建筑组团和绿地,使城市具备良好的气流循环,确保热岛效应不高于3.5摄氏度 。2.加强空气污染控制 。採取规範治理废气排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及饮食服务业废气排放总量和浓度,努力降低空气污染指数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採取综合措施,努力降低噪声污染 。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新建城市道路,推广使用低噪音路面材料,规划设定绿化隔离带,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大力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立物种引进、驯化、套用、保育(护)机制,防止外来物种侵害,使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本地木本植物指数不低于0.9 。5.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实施湿地资源调查,合理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湿地公园建设,有效改善湿地生态环境,遏制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6.加强生态敏感区域保护 。有效保护自然地貌、山体、植被、水系等生态敏感区域,促进城市与生态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 。(四)开展城市节能减排 。1.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施监管减排,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加强再生水利用 。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中水管网,在工业、绿化、市政公用以及河湖景观、农业灌溉等方面推广使用再生水,确保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同时,推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 。3.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套用 。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套用规划,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套用,提高建筑能效,节约化石类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1.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违章建设、建筑渣土乱倾乱倒、户外违章经营等治理力度,加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公园景区和车站机场周边等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提高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2.加快供排水系统改造建设 。提高市区供水能力,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加快东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光大水务三厂二期、光大水务四厂二期建设工程,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按国家规範建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持续改进水环境质量 。3.加快实施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利用 。抓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以及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抓好城市路网改造建设 。最佳化城区路网结构,改造市区道路“瓶颈”路段,实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 。5.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完善城市步行、脚踏车交通系统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优先发展公共运输,有效提高绿色出行分担率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採取综合措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6.加强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加强夜景照明管理,严格控制亮度、照明均匀度、功率密度等指标 。逐步淘汰低效城市景观照明产品,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规範进行设计,各项指标均达到规範要求 。(六)创造良好城市生活环境 。1.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环卫、绿地等各类配套设施,打造良好社区生活环境 。加快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满足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2.抓好城中村改造建设 。坚持规划为先、整合为主,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推动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民众居住与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最佳化城市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中心城规划建设用地範围内城中村改造 。(七)加强社会保障建设 。1.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快建立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準,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 。市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使用状况良好,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自主、安全、方便通行 。3.加强城市低保和社会保险管理 。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科学规範的城市低保标準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工作安排(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 。召开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画和措施,全面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 。对照创建标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验收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力推进各项任务建设 。要本着“市区结合、以区为主、重心下移”的工作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画,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落实责任,採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政策 。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投入的积极性 。市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各区政府要保证各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创建资金专款专用 。(三)创新发展,科技先行 。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低碳交通、绿色建筑、能源循环利用、节水绿化、热岛效应控制等科研工作,加强住房保障、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的调研,增加科研保障资金,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套用,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提供科技支撑 。(四)加强督查,严格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并开展年度自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权威专业机构对创建工作的评估机制,跟蹤检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市“五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市创建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年底对各责任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按照“以奖代补”原则分配创建专项资金 。(五)加大宣传,凝聚合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意义以及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和生态生活观,形成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创建,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各方配合、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