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人的侠气是怎么一步步消失的?宋朝前后完全是两种人( 二 )


鸦片战争后来到中国的外国人,更惊讶于中国人的胆小 。古伯察说:“傲慢、尊大的、看上去颇具刚毅的中国人,一旦遇到态度坚决,意志不挠的人,马上就会变得软弱,像患了癔病 。
面临困难的中国人嘴里常说‘小心’,即‘胆子要小’ 。”罗斯则说:“中国儿童不像欧洲儿童那样蹦蹦跳跳……对武力的赞赏已经完全没有了 。大男子当众啼哭而不以为耻 。”
侠义文化和侠义精神的失落
一个例子也许说明不了问题,我们再来看看侠义精神 。
春秋时代,是中国侠文化最灿烂的时代 。侠人义士救危扶困,振人不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报,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诺千金 。赵氏孤儿、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一个个动人心魄的故事,演绎了那时男人们的壮烈与决绝,告诉后代什么叫轻生重义、生死相许 。
春秋时代的侠客,最大的特点是极端重视人格的独立与平等 。豫让刺杀赵襄子的故事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豫让为了给智伯报仇去刺杀赵襄子,设法混进赵府,他用自残的方式,吞炭漆身,化装易形,吃尽了苦头 。
在被抓住之后,审讯者对豫让说,你当年也曾为范家、中行家效力,这两家都被智伯灭了,你不为他们报仇反倒为智伯卖命,为什么今天智伯被人灭了你就这样死心塌地为他报仇?豫让回答说,当年范家、中行家随随便便看待我,我也这样对待他们;智伯待我像对待国士,我自然要用国士的行事方式来报答他 。
豫让的这句回答,开了两千年来“士为知己者死”的滥觞:我豫让不是你们任何一个人的附属品,我就是我自己,我没有给你们报仇的义务,给不给你们报仇全在乎我自己 。
豫让追求的是等级社会里平民的个人尊严和社会、他人对自我价值的承认,尤其是在向来瞧不起平民的贵族阶层面前 。既然我不是你们的附属品,那么我们之间的交往就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如果你不肯和我平等相交,我们之间就只有利益关系,人走茶凉 。
这种“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是战国时代侠文化中最可贵的部分 。他们行侠仗义,不是为利,甚至不是为名,而是为了心中的一股豪气 。他们如同珍视眼珠一样珍视自己的个人尊严,对“平等”二字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 。
“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 。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 。即使在座位安排这样的小事上,他们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
及至明清,“侠客”们却自愿攀附权力,沦为权力的附庸 。
看《三侠五义》中的侠客,在官人面前个个自称“罪民”,以向权力规则屈服为荣 。第45回钻天鼠卢方初见包拯,对身边的展昭说道:“卢方乃人命要犯,如何这样见得相爷?卢方岂是不知规矩的么?”于是自上刑具,而“众人无不点头称羡” 。
第48回写五鼠面见宋仁宗,这些英雄好汉见到皇帝,都“心中乱跳”、“匍匐在地”、“觳觫战栗”,所谓的“江湖自由身”与权力一遭遇,立刻显出十足的奴性 。“钻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盘桅鼠”、“混江鼠”这样驯化式的名字,他们也都欣然接受 。
如鲁迅所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终极目的,他们的结局也确实是慷慨赴死而去 。清代小说中的侠客,却个个成了地主官僚,黑白两道通吃 。如《三侠五义》所写,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家里广有田产,实乃地产豪绅,五鼠则是陷空岛渔霸 。
鲁迅说,《三侠五义》中的英雄,表面上是侠客,实质上却是奴才,“满洲入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镖,替他捕盗” 。他们“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