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种人”是一个伪概念?中国人被误导了多少年 蒙古人是历史之最( 二 )


色彩不单单是对物理现象的客观描述,还带着各文化传统所赋予的价值与情感 。笼统地说(当然只是就奇迈可所要论述的方向而言),西方传统中白色代表着神圣、纯洁、智慧和高贵,黑色象征着邪恶、污贱、死亡和野蛮,黄色则意味着不洁、低俗、病态与恐怖 。
当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被认为与西方一样是文明社会的时候,西方旅行者看东方人的肤色是白的,一点也不黄 。但随着西欧工业革命的发展,古老的东方社会越来越显得落后、停滞与衰退,东方人的肤色也就慢慢失去了被描述为白色的资格 。
亚洲人真的是“黄皮肤”吗?
奇迈可调查了这种转变,他注意到越来越多的观察者称东亚人的肤色近似白色但并不是白色,到底是什么颜色呢?棕色、橄榄色、灰白色、铅色,等等,总之再也不是白色了 。不过,几乎还没有人以单纯的黄来描述东亚人的肤色,因为黄色的确并不是一个可以在东亚用肉眼凭经验观察到的肤色 。白色被欧洲人垄断之后,如何描述东亚人,似乎在相当长时间和相当广的范围内,难以达成一致 。这个问题的解决,要等欧洲中心主义继续成长,超越经验观察,由近代动植物分类学、人类学和进化论主导,才最终实现了东亚人肤色由白向黄的历史性跳跃 。
18世纪中期开始的人种分类,标志着近代自然科学中的种族思维取代了古典的经验描述,自然体系中的人类在科学上得以分门别类 。人种分类学史上第一个重要的学者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 1707—1778),他在1735年出版的《自然体系》中把人类分为四种,其中欧罗巴白种人、美洲印第安红种人和非洲黑种人都是那时已广为西方社会所熟悉的说法,只有亚洲人的肤色他用了一个并不明确的拉丁词fuscus,通常可以理解为深色或棕色 。在1740年的德文译本中,这个词被译为德语的gelblich(“微黄”) 。
奇迈可认为,这是亚洲人种的肤色从各种可选择的颜色最终走向“黄色”的重要一步 。而更重要的一步是由林奈本人迈出的 。他在1758—1759年出版该书第十版时,把亚洲人的颜色由fuscus改为luridus,而这个词可以译为黄、淡黄、蜡黄、苍白、死一般的颜色,等等 。奇迈可强调,林奈并非简单地要在白与黑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过渡色,他其实是在找一个暗示病态和不健康的词来指称亚洲人,因为林奈说过,植物呈现luridus颜色就意味着悲伤和可疑 。
18世纪后期,所谓的科学种族论(Scientific Racism)里程碑性的发展来自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Johann F. Blumenbach, 1752—1840) 。这位号称体质人类学之父的德国科学家不满意林奈等人以大洲为单位和以肤色为标准区分人种的做法,转而采用体质特征特别是头骨形态分析的方法把人类分为五个种群,分别命名为高加索人种、埃塞俄比亚人种、美洲人种、马来人种和蒙古人种 。
他发明的人种名称中,高加索人种和蒙古人种这两个词都具有不可思议的巨大生命力,即使在种族思维正在被抛弃的今天,它们仍顽强地频频出现在各种科学与通俗文字里 。尽管布鲁门巴哈认为肤色的分类不精确、易混淆,而且他自己只专注于头骨分析,但还是把流行的肤色分类与他的头骨分类相结合,从而出现了白色高加索人种、黑色埃塞俄比亚人种、红色美洲人种、黑褐色马来人种和黄色蒙古人种的五大人种分类法 。在奇迈可看来,正是由于蒙古名称为学界所广泛接受,与该人种相联系的黄色也就稳定下来,一枝独秀,成为所有备选颜色中最终的胜出者 。从此,东亚人种就具有了蒙古体质与黄色皮肤的双重标签 。
1795年是科学种族论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布鲁门巴哈创造了“蒙古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等全新概念,在之后的数十年间,尽管仍有人对如何更好地描述东方人肤色存有争议,东亚人的“蒙古人种”属性则已被普遍视为定论 。布鲁门巴哈为什么采用蒙古来命名东亚人种呢?奇迈可分析,这并不是一个随意的、方便的选择,也不是因为蒙古人头骨最典型、最具代表性(据说这是以高加索命名白种人的理由),而是因为蒙古人是历史上最令西方惊恐的东方人,这个名称足以唤起西方对于阿提拉、成吉思汗和帖木儿的历史记忆 。布鲁门巴哈反复提示蒙古与鞑靼的区别,他把鞑靼之名给予突厥人,认为包括鞑靼在内的中亚以及中东、南亚和北非人,与欧洲人一样都属于高加索人种,蒙古人种则专指东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