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使用好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1〕39号)和《关于印发<信阳市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农机管字〔2011〕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基本介绍中文名: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使用原则
(一):使用重点
基本信息关于印发《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农业发展中心、农场:为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1〕39号)、《关于印发<信阳市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农机管字〔2011〕27号)的要求,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把落实好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为农民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阳光操作,结合我县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潢川县财政局潢川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详细内容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重点,最佳化结构,着力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 。注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补贴範围,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调整布局最佳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关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动农机工作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监管措施扎实有效;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製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正则的引导的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作出贡献 。二、补贴资金使用的重点及原则(一)使用重点根据国家农业生产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业机械生产方式为主线,以调整最佳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生产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薄弱环节机械化 。结合我县农业机械发展情况及阶段性的工作重点,今年我县补贴资金使用重点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播种机具、育秧硬碟,儘量满足补贴对象对水稻育插秧配套机具和育秧硬碟的需求;其次为茶叶机具、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穀物联合收割机 。(二)使用原则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重点支持 。三、补贴资金计画及时间安排2011年第一批购置补贴资金为707万元 。(一)重点突出对水稻育插秧机具的购置补贴,计画用于水稻插秧机、水稻播种机具和育秧硬碟的补贴资金占总资金的64% 。(截止5月30日,未完成补贴金额调整为补贴“第三项”机具)(二)茶叶、抗旱、旋耕施肥播种机械的补贴资金占总资金的8% 。(截止6月16日,未完成补贴金额调整为补贴“第三项”机具)(三)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联合收割机的补贴资金占总资金的28% 。四、购机补贴实施程式(一)县财政局、农机局编制《潢川县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省、市财政局、农机局备案后,通过潢川网站公布资金使用方案,并通过媒体和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张榜公布等形式向农民公布补贴机械种类、型号、补贴金额、补贴标準、优先补贴条件等内容 。(二)有购买补贴机具要求的农民写出个人申请,由乡(镇)、合作社或村加章后,向户口所在地农发中心设立的申报视窗进行申报,并填交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财政局、农机局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在潢川网站和乡镇、办事处农发中心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然后财政局、农机局下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并把电子材料、表格报市农机局补贴网点击批覆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画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个申报视窗(乡镇)分别採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对确定的补贴对象在所申报的视窗(乡镇)进行二次公示,接受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后,财政、农机部门共同签发《农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农机部门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四)机具价格,补贴机具的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购机户可与经销商谈价议价,确定机具总价;购机户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户购机时只需支付机具总价款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 。(五)购机户办理差价购机手续后,约定发机时间,统一到农机局发货、喷制编号、人机照相,供货方同时出具购机发票、合格证 。(六)建立黑名单制度 。对冒名顶替、借身份证给他人购机、与经销商伙同骗取购机指标的,一经查出,取消今后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列入黑名单 。五、补贴标準购置农业机械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準 。购机补贴按机具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六、补贴对象、经销商确定和补贴资金支付(一)补贴对象:纳入补贴实施範围区域,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民 。(二)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确定和要求: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 。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经省农机局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 。农机管理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三)补贴资金支付:县财政局、农机局应及时审核补贴核实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对补贴农户进行机具核实,确认无误后由生产企业会同农机局将补贴核实表、补贴资金申请表报省农机局,经省农机局审查后,报请省财政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统一向生产企业支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管理,确保补贴专项资金专用,杜绝倒卖、挪用现象发生,成立潢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欧阳声波、财政局局长邱召健、农机局局长刘文思任副组长,监察局副局长杨立志、财政局副局长王洪钢、农机局副局长王天喜、纪检组长宋士军、副局长李榛、财政局农财股股长蒋明远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织:监察局副局长杨立志任监察组组长、农机局纪检组长宋士军任副组长,负责监督购机补贴的宣传、公示、操作程式,并对申请补贴的农户真实性、经销商销售价格、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农机局副局长李榛任宣传组组长,负责在全县範围内通过媒体、网路、张榜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补贴方案;农机局副局长王天喜任购机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农财股股长蒋明远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购机补贴工作具体实施、结算、档案工作 。(二)规範操作,严格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规範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为方便农民,改补贴协定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财政局和农机局联合确认,由农机局办理完善手续后交给申请购机的农民 。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动态检查核实,农民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农机,如不经县财政部门和农机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转卖或转让行为,取消五年内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 。加快实行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路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34号)、《河南省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教育直接从事农机补贴的工作人员树立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越大的思想 。以如履薄冻的态度,谨慎、正确的行使权利,用制度、法律规範工作机制 。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估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式和要求 。县购机办公室将督促供货方搞好售后服务,为购机者提供技术、信息谘询等优质服务,切实让购机者得到实惠 。并将对补贴所购置的机具进行跟蹤问效、监督检查,解决他们在使用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帮助他们充分发挥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