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二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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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口规模与居住用地据测算,高新区可安排的就业人口可达12.03万人,若将深圳大学的师生(未来以1万人计)作为就业人口计算在内,则整个高新区可安排的就业人口数为13.03万人,可容纳的居住人口在不考虑后海路以南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前提下为11.38万人;若考虑到后海路以南实行滚动开发以求政府投入资金的平衡,则高新区在工业用地仍保持2.8平方公里的前提下,可容纳10.18万人,其余2万~3.2万人在高新区以外的地方解决居住问题 。(四)交通规划在理顺区内外交通联繫,合理组织物流与人流运输的前提下,本次规划立足现有条件,结合未来发展需求,对各等级交通道路进行了全面细緻的安排:⒈广深高速公路:承担市际、大型交通设施对外远距离运输,由皇岗经本 区北缘直达广州 。⒉一类干线道路:承担城市组团与组团之间及相邻地域间的长距离交通联 系 。经过本区的有北环快速路(已建成)、麒麟路(已建成)、沙河西路(已部分 建成)、滨海大道(规划待建)四条 。⒊二类干线道路:主要承担城市组团间客运中距离交通联繫,主要用来提 供公交服务,现已建成经过本区的有深南大道、南油大道 。⒋主干道:用来承担组团内部功能区之间的交通联繫 。本区规划的有后海 路、科苑路、玉泉路 。⒌次干道:用来承担组团内部相邻小区间的短距离出行 。本区规划的有郎山路、科技大道、 铜鼓路、新元路、宝深路、第五工业区中的二号路、 麻雀路、南区的纬四路、学府路、后海滨路 。⒍支路:承担小区南部及大型建筑出入交通 。高新区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建立高新区新型管理体制的原则深圳高新区管理体制的原则是: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及深圳 特区法规、规章之下,不改变政府各部门现有职权管辖範围;不中断各种审批链条;赋予高新办必要的许可权和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加快高新区发展的合力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构架根据高新区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内其他高新区的成功管理经验,建议我市高新区现阶段实行决策层(高新区领导小组)、管理层(高新办)、经营服务层(服务中心)的三级管理体制,对高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待高新区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对这种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调整 。决策层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负责高新区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负责高新区内改革和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批准或审查高新区的规划和发展目标,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管理层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办),它既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又是市政府管理高新区的派出机构,还是政府有关部门管理高新区的协调办公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的建设与发展计画,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纵向管理,对高新区内的项目、土地审批、工商注册、企业监管、资金运作、人员入户和出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和全过程管理 。经营服务层即服务中心,通过这个机构的设定,将为高新区内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信息服务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同时还负责组织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物业开发等经营活动 。公交站点科技园,101路、113路、123路、19路、204路、210路、21路、223路、230区间、232路、233路、234路、234路区间、245路、301A路、311路、319路、320路、323路周围建筑德赛工业大厦 大沖商业步行街 大涌大王古庙 飞亚达科技大厦 丰盛大厦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大沖桌球馆 嘉霖宾馆 中国科技开发院 方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