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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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
基本介绍中文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外文名:Zhejiang Province Education Examination
类别:考试机构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
详细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机构简介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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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画,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五)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大纲,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并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负责相关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通过编印各类教育考试专业书刊、主办网站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谘询工作 。(六)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七)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境外机构委託在我省举办的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託考试 。(八)承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考方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试行方案》,加强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引导中职学校重视职业技能教学,强化职业素养基本要求,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试行方案明确考试对象为中职学校(含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在校学生、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分机械、计算机、文秘、化工(环保)等17个大类 。根据中等职业教学新课程改革进程情况,浙江省各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将于2014年至2016年分别开始实施 。按照试行方案规定,浙江各类职业技能考试每年提供一次考试机会,考试时间为12月;考试成绩满分300分,以原始分呈现,用于高职单考单招以及其他有职业技能要求的高校招生;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採用闭卷笔试、上机考试等方式,技能操作主要採用实践操作、面试和上机考试等方式,强化职业素养基本要求;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以百分制的60分为合格)及以上者,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相应的技能水平证书 。内设处室处室主要职能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院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访、政策法规、纪检监察、档案、保密、劳动人事、外事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执行教育考试收费政策和经费使用规定工作;负责院国有资产、财务、后勤保障工作 。计画发展处负责拟定并检查落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招生、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政策;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负责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指导;负责编制和检查落实各类招生生源计画;负责组织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体检工作;具体组织各类招生录取工作 。考务处负责组织和管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等学历教育考试,拟定相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负责组织考试实施、试卷评阅等工作;负责相关考试考风考纪监察工作 。社会考试处负责组织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大学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中国小教师资格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拟定相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负责组织考试实施、试卷评阅工作;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生学历证书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相关考试考风考纪监察工作 。命题处负责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等教育考试试卷命题工作;承担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命题工作 。教材与助学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相关社会教育考试培训机构的指导、评估和管理;负责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衔接沟通和学分互认的指导和管理;负责自学考试助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网上课程辅导答疑和网上作业指导和评价;负责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组织编写、供应相关教材和学习资料 。信息技术处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网上阅卷工作,负责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投档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省性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软体的开发、套用、维护;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各类考试远程监控和指挥系统;负责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管理与运作;负责各类考试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科研宣传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教育考试科研规划,承担教育考试科研攻关项目;负责组织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宣传和谘询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浙江考试》杂誌、高考系列图书,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信息发布、浙江考试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运营管理 。评价处负责编写和修订各类考试大纲;负责制订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等考试项目的质量标準规範,并实施监控及质量评估;基于考试结果开展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工作;开展题库建设;开展教育考试测量评价研究 。参考资料: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3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