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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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一)宣传、贯彻基层法律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层法律服务标準和规範,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範化、标準化建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三)协调沟通有关部门与会员之间的联繫,研究、反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提供决策依据;
(四)制定行业自律準则,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违反自律準则、行业规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会员予以惩戒;
(五)接受委託,为本省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法律服务或者推荐诉讼代理人 。
(六)接受有关部门委託,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执业能力评估、职业道德考核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七)组织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八)编辑出版基层法律服务刊物、书籍、资料;
(九)依法指导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十)依法办理有关部门授权或委託的其他工作 。
基本介绍中文名: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外文名:HunanAssociationOfBasical Legal services
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英文名称:Hunan Association Of Basical Legal services 。本会是由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自愿组成的全省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团结和教育全体会员恪守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职业行为规则,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事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规範并监督执行 。规範基层法律服务服务活动,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科学发展 。本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机关湖南省司法厅和社团登记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是湖南省司法厅刘道龙副厅长(兼),第二届理事会会长是长沙市正浩法律服务所王超海主任(兼) 。本会的住所在湖南省长沙市韶山路5号湖南省司法厅干警培训中心3楼,邮编:410011
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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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湖南省协会与浙江省协会工作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