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1)


钉 严禁用圆钉固定 采用电动窗帘轨时 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11.3.3 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 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2 制作木框架时 整体立面应垂直 平面应水平 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 并
应涂刷木工乳胶
3 侧板 底板 面板应用扁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 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4 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 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5 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 油漆之前将其拆除 五金件安装应整齐 牢固
11.3.4 扶手 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 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 70mm时
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2 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 紧固件不得外露
3 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 按样板划线 弯头粘结时 温度不宜低于 5
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 牢固
4 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 弯曲应自然 表面应磨光
5 金属扶手 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 垂直 如焊接 则表面应打
磨抛光
6 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11.3.5 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 坚实 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2 装饰线 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 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3 木(竹)质装饰线 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 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 同一种房间
的颜色应一致 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 件应连接紧密牢固
4 石膏装饰线 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 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平线和定位线的
位置 距离应一致 接缝应 45 角拼接 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 应用电钻打孔
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 螺钉应做防锈处理 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 应选用短时
间固化的胶粘材料
5 金属类装饰线 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 基层应干燥 坚实 铆接 焊接或
紧固件连接时 紧固件位置应整齐 焊接点应在隐蔽处 焊接表面应无毛刺 刷漆
前应去除氧化层
12 墙面铺装工程
12.1 一 般 规 定
12.1.1 本章适用于石材 墙面砖 木材 织物 壁纸等材料的住宅墙面铺贴安装工
程施工
12.1.2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 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 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12.1.3 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作防碱处理
12.1.4 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时 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12.1.5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 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2.1.6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 5 以上 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于 85%
应防止湿度及温度剧烈变化
12.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2.2.1 石材的品种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隐伤 风化等缺陷
12.2.2 墙面砖的品种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2.2.3 木材的品种 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要求
12.2.4 织物 壁纸 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有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12.3 施 工 要 点
12.3.1 墙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 并应浸水 2h以上 晾干表面水分
2 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 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 每面墙
不宜有两列非整砖 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 1/3
3 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 垫好底尺 挂线铺贴 墙面砖表面应平整
接缝应平直 缝宽应均匀一致 阴角砖应压向正确 阳角线宜做成 45 角对接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