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八 )


6.相关部门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区医疗保障局
分管领导:王希波88999118、15763955777
联系人:昴萱娇88997557、18663956110
第八条 行政执法支持
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和柔性执法,对中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政策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行政指导措施及时制止,提供更加宽容的监管环境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处)室、联系电话: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管领导:马会勤88998787、13375580917
联系人:朱剑88996206、13583254880
建设工程管理中心:88993346
人民防空管理中心:88998767
建设管理科:88996912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分管领导:秦泽涛88998116、13791814239
联系人:姜涛88998983、1396981259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管领导:李和胜88996506、13869895960
联系人:林奎88978673、18816390090
区交通运输局
分管领导:刘洪正88978020、13335098667
联系人:孙晓88898113、13361489966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管领导:苏祖亮83950087、17669686698
联系人:王晓雁88960291、17685505717
第九条 细化服务支持
开放网上办事渠道,确保企业开办、运营等各项业务100%网上可办(不见面审批);多途径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宣传网上办事指南,提供延时电话咨询、免费双向邮递等服务,确保企业可随时随地进行业务咨询查询 。增派网上审核、电话咨询导服以及帮代办人员,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对保障防控疫情的重大项目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特事特办,优先保障项目建设进度 。
成立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志愿团,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以及因疫情引起的企业用工、商业合作等法律风险和纠纷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各有关部门)
(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相关部门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分管领导:蔺肖恩88036100、15966800688
联系人:牛海燕88036616、17753219541
(二)法律服务事项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崂山区中小微企业 。
2.政策相关情况说明:成立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志愿团,通过崂山公共法律服务微信服务号以及各类媒体平台公布志愿团成员联系方式,运用网络“云办公”和电话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以及因疫情引起的企业用工、商业合作等法律风险和纠纷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 。
3.相关部门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区司法局
分管领导:范成业 88997011、13869835101
联系人:吕航 88999398、13310678990
赵晓慧88999398、18724773638
第十条 区级财政支持
财政资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倾斜 。明确需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企业范围,提前兑现2020年产业扶持资金,按先进制造、对外贸易、文化、旅游、建筑、金融、总部经济等“一业一策”相关政策组织企业申报并预拨扶持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缓解企业资金难题,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一业一策”系列政策各制定部门)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先进制造、对外贸易、文化、旅游、建筑、金融、总部经济等“一业一策”相关政策确定的扶持范围 。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按照“一业一策”系列政策由各制定部门发布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疫情期间原则上申报材料通过电子化方式报送,待疫情结束后视情况补报有关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