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离婚是真的吗?孔子竟然是这样看待女人的( 二 )


孔子的孙儿子思,父亲死后之后母亲又再嫁,心中留下了一些伤痕 。根据儒家原始文献记载,他也曾有过离婚经历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郑玄注:“子上,孔子曾孙,子思伋之子,名白,其母出” 。由此可知,孔子的曾孙子上,他的妈妈也曾经与他的爸爸子思离婚 。
这样看来,孔子本人有过离婚经历,儿媳改嫁,孙子也离过婚 。可是,文献并没有记载子思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只能根据文献推测 。
《檀弓上》说,子思在离异的妻子死后,告诉儿子子上,这个女人作为我妻子,也是我儿子的母亲,但她现在不是我的妻子,也就不能算儿子的母亲,因此我儿子不必为她行丧母之礼 。在对待离婚问题上,子思显得没有孔子豁达,对前妻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怨气 。不知这源于自己母亲改嫁的记忆,还是和前妻感情不和 。但无论怎样猜测,孔子一家祖孙三人,都有过离婚或再嫁的经历,确实显示出早期儒家对男女和婚姻上较为豁达的态度 。
饮食男女乃人之大欲
早期儒家认为,男女之间正常的欲望是完全符合自然法则的 。《礼记?礼运》一篇,李学勤先生认为属于孔子弟子子游一派,当然很能代表早期儒家的观点 。《礼记?礼运》中强调“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明确承认了人的正常欲望符合自然法则 。《礼记?内则》中甚至提出:“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 。”也就是说,即使你的太太老了,但只要还不到五十岁,就应该照顾到她的性要求 。这一背景,对于我们理解孔子离婚,以及允许儿媳改嫁是有帮助的 。
到了战国时期,孟子也承认男女之欲为自然 。《孟子?万章上》:“好色,人之所欲”,《孟子?告子上》:“食色,性也” 。《孟子?梁惠王下》中还希望“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 。这种对待男女问题上的豁达态度,正是能够接受自由离婚的基础 。
实际上,根据江晓原先生的说法,早期儒家除了自由离婚和改嫁之外,甚至还提出过类似于现代“试婚”的观点 。《礼记?曾子问》中记载,新婚妻子三个月后才到男子家庙去拜见祖先,如果三个月之内双方不和谐,这婚姻仍可取消(江晓原:《云雨:性张力下的中国人》) 。这种对待婚姻的态度,是清朝道学家所不敢想象的 。
正因为早期儒家对人性有一种通达的认识,在离婚、改嫁等问题上都从容自然,因此在以追求复兴早期儒家精神为目标的宋代,这一态度遥接先秦,对妇女离婚持自然而宽容的态度 。
例如,在大儒范仲淹制定的义庄规定中,明确提出,如果自己家族的妇女离婚后要再嫁,家族就支援她二十贯钱,而如果是本家族男子要再娶,家族就不给钱 。可知,宋代的儒家不但允许妇女再嫁,还愿意在经济上给予支持 。对于男子的再娶,经济上则不持鼓励态度,这恰恰是对弱者的保护 。因为离婚后的妇女,处于弱势地位,更需要资助 。
孔门一家祖孙三人离婚和改嫁的故事,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 。了解这一背景,不但有助于理解早期儒家对待男女婚姻的通达,更有助于理解《论语》中核心价值之一的“恕”道,也有助于理解早期儒学的人性观念 。
【孔子离婚是真的吗?孔子竟然是这样看待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