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交通规则:清代撞死人要打一百大板坐牢三年

唐朝国都长安城是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 , 人口过百万 , 交通管制肯定是当时朝廷要抓的一项重要事务 。按照《唐律》规定 , 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 , 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 , 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 , 事主将处以用竹板或者荆条打50次脊背的处罚 , 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 , 因此大发慈悲 , 改为打屁股 。
如果出现严重交通事故 , 造成人员伤亡 , 就对照斗殴杀伤人的罪行减一等处理 。当然 , 对于交通事故性质轻重的衡量 , 也是有量化处理的 。而因为以下缘故在人群中快速驾马的可以免于处理: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 , 急于追人 。如果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 , 交钱赎罪 , 即罚款 。
雪天“打车难”
古代的路况较差 , 道路大多崎岖不平 , 有雪时路滑 , 雪化后泥泞 , 相当难走 。为此 , 清代朝廷制定了一些“交通规则” , 尽可能减少雪灾期间的交通事故 。《大清律例》规定:因为天气关系骑马撞伤人的 , 赔偿医药费 , 还得把坐骑赔给伤者 。如果把人撞死了 , 打一百大板 , 坐牢3年 , 另外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 , 其坐骑则被官府没收 。
现在一下雪 , 可能会出现出租车私自涨价的情况 , 清代亦是如此 。嘉庆年间 , 某文士客居沧州 , 适逢大雪天 , 本来在沧州地面雇一驴车 , 一天只要400文钱 , 因为下雪 , 车价涨了一倍 , 该文士感叹道:“雇驴冲雪非容易 , 日费青钱八百文 。”有时候多掏一倍车价 , 也不见得能雇到车 , 因为下雪天车夫生意极好 , “雪地呼车时辰久 , 靠着门旁叫腿麻 。”跟现在雪天市民出门一直打不到车的情形很相似 。
由来已久的左侧通行
春秋战国以来 , 主人迎接客人时 , 都习惯在路的左边等待 , 史上称为“左迎” 。究其原因 , 就是因为古人习惯靠左行驶 , 当被迎接者沿着路的左边缓缓驶来的时候 , 从迎接者的角度看 , 对方其实是从路的右边过来 , 于是迎接者就在路的左边等待 , 双方相遇时 , 刚好分别站在路的两边 , 中间留出一块地方 , 既方便行礼 , 又不妨碍其他人通过 。
清朝末年 , 政府成立巡警部 , 用洋人做顾问 , 颁布的交通规章完全是欧洲式的 , 于是靠左行驶就变成了靠右行驶 。晚清兰陵忧患生著有《京华百二竹枝词》 , 其中一首竹枝词专写新交规颁布后的北京交通:“靠右边行分两旁 , 章程订立本周详 。马车自有通融法 , 飞走中间亦不妨 。”说明有很多司机不遵守新交规 。后来国民政府制定的《国道交通规则》 , 汪伪政府制定的《卫兵指挥交通规则》 , 都要求行人和汽车靠右行驶 , 想超车 , 得从左方加速 , 简直跟今天一模一样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 , 沿袭了这一规则 。
【古代交通规则:清代撞死人要打一百大板坐牢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