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实质内容: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 , “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 。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 , 在政治结构上 , 废除了分封制 , 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 , 统一了文字 , 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 , 统一货币 , 统一度量衡 。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 , 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 。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 , 特别是在秦朝初年 , 战国时期刚结束 , 百家仍然在争鸣中 , 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 , 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 , 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 , 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
焚书
《史记·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 , 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 , 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 , 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 , 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 , 以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 , 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 , 要求根据古制 , 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 , 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 , 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 , 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 , 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 , 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 , 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此即为“焚书” 。
【焚书坑儒的实质内容: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
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闻(侯生、卢生)亡 , 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 。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 , 欲以兴太平 , 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今闻韩众去不报 , 徐巿等费以巨万计 , 终不得药 , 徒奸利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 , 今乃诽谤我 , 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 , 吾使人廉问 , 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 , 诸生传相告引 , 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 皆阬之咸阳 , 使天下知之 , 以惩後 。益发谪徙边 。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 , 远方黔首未集 , 诸生皆诵法孔子 , 今上皆重法绳之 , 臣恐天下不安 。唯上察之 。”始皇怒 , 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
《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 , 焚诗书 , 坑术士 , 六艺从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 , 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 , 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 , 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 。秦始皇知道后大怒 , 故而迁怒于方士 , 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 , 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