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进出口公司退税计算( 五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45
实际得到45-17=28(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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