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七 )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9.3.6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
②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 。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
③阳角处宜作护角;
④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
9.3.7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
②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
③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
④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
⑤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
⑥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
9.3.8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
②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 。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
③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
9.3.9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 。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
②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
③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
④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
⑤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
10 门窗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施工 。
10.1.2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①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件应齐全 。
②门窗洞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
10.1.3门窗的存放、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
②塑料门窗贮存的环境温度应小于50℃;与热源的距离不应小于lm,当在环境温度为0℃的环境中存放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
③铝合金、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立排放并固定牢靠 。樘与栓间应用软质材料隔开,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 。
10.1.4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变形和损坏 。
10.1.5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
10.1.6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
10.1.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砖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
10.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0.2.1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
10.2.2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栓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 。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
10.2.3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

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10.2.4在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五金配件处,均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
10.2.5金属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
10.2.6塑料门窗组合窗及连窗门的拼樘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比拼樘料长出10~15mm 。外窗的拼樘料截面积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本地区的瞬间风压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