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专业科目 2020南京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公需科目+专业科目 2020南京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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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需科目学时认定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可访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anjing.gov.cn/),通过“我的南京”APP扫码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平台中的学习时间和考核结果,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自动转入职称管理系统 。
(二)专业科目学时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研讨交流、学术会议、讲座、访问,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等专业科目学习情况进行学时计算,填写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 。专业科目学时按如下标准计算:
1.参加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培训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视同完成专业课30学时 。
2.参加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与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专业课培训等,经考核合格,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
3.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经考试合格,并提交培训通知、课程表、结业证书等材料,按照实际培训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根据不同活动内容,分别提交经单位加盖公章的学术讲座通知、调研报告、学术交流等材料,按照实际活动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
5.参加单位外出专题调研,提交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调研报告,按照实际调研天数计算专业课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算) 。
6.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历教育或高级教育专业证书班、大专水平教学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非学历教育,取得结业证书的,学习期间,每年按照24学时计算 。
7.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全脱产进修,培训时间在12天-3个月的,按48学时计算专业课学时;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按72学时计算 。
8.在本专业正规刊物(有ISSN和CN刊号)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40学时计算,以非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按20学时计算;独立出版专著、论著按72学时计算,联合出版发表专著、著作(前五名)按40学时计算(同一论文或著作不重复计算) 。
【公需科目+专业科目 2020南京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9.国家、省、市课题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分别按40、30、20学时计算,以上课题参与人员或其他课题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按10学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