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申请条件及材料


海南省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申请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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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申请条件
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 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超过15% , 或者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 并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条件的 , 可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 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金额 。
申请材料
1、海南省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2、海南省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
3、(困难企业额外提供)能证明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之一的企业财务报表
4、(困难企业额外提供)与工会协调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材料要求: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 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必须以法人身份登录 ,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所有申请材料盖企业公章 , 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3.申请平台需要上传所有材料(1-4项) , 与申请业务无关的上传项 , 可用空表替代;
【海南省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申请条件及材料】4.申请企业应确保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如有虚假、不实申请的 , 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企业法律责任 , 取消申请资格 , 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