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晋升副高条件,副高职称考试( 三 )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 。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 。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