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元内口感最好的香烟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张静姝)3月30日,新京报采访人员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城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案件 。
据介绍,王某与田某(另案处理)约定以人民币1400元的价格贩卖“上头电子烟”2支、烟油2瓶,收取毒资后以快递闪送的方式交付 。随后,民警在王某住处起获一次性电子烟129个、罐装烟油141瓶,均检出合成大麻素成分 。

十五元内口感最好的香烟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庭审现场 。东城法院供图
202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
东城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再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2022年3月23日,东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万元 。
贩卖含大麻素的“电子烟”,男子被判贩卖毒品罪
3月29日,东城法院召开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犯罪法律问题新闻通报会,介绍了典型案例和此类犯罪所呈现的特点 。
2021年8月2日,被告人王某与田某(另案处理)约定以人民币1400元的价格贩卖“上头电子烟”2支、烟油2瓶,收取毒资后以快递闪送的方式交付 。当日16时许,民警在田某家中起获上述物品,经鉴定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3.79克 。
2021年8月3日11时许,民警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及住处储物间、卧室衣柜内等处起获一次性电子烟129个及罐装烟油141瓶 。经检查称量,一次性电子烟及罐装烟油内含黄色液体净重共计896.77克,经抽检鉴定,检出国家列管合成大麻素成分 。
2022年3月23日,东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秩序,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且根据在案证据可认定其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数量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王某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王某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
综上,东城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万元 。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予以没收 。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线上交易范围广
发布会上,法官助理白宇介绍道,目前“电子烟”成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载体,微信、快递、闪送成为贩卖毒品的主要工具 。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进行吸食或泡水饮用 。电子烟油由于便于运输及吸食,已成为合成大麻素最为主要的载体,吸毒贩毒群体将其称为“上头电子烟”,并宣称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安全上头”“合法上头”,诱导甚至诱骗毒品防范意识不强的群体吸食 。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络交易,支付毒资,再依托快递、闪送、“跑腿”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贩卖层级通常多达三至五级,交易方式隐蔽,流通速度快,流通范围广 。不但扰乱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对吸食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为电子烟行业带来了新的乱象 。
白宇介绍,“线上交易”使得新型毒品的买卖行为更加具有隐蔽性,辐射范围更广,跨省贩卖已成常态,并出现跨境交易,给侦查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被抓获及判处刑罚的多为二级以下的“分销商”,而其对上级“经销商”的真实情况知之甚少,难以顺藤摸瓜查到毒品的制造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