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建在禁养区只是被拆,但是占用这些地方,要被抓!( 二 )


为禁止一些超大型养殖企业以养猪名义行房地产开辟之实 , 《通知》规定 , 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 , 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 最多不超过15亩 。要是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超过上述比例 , 则要办理土地性质变更与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并缴纳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
非法占用五亩林地要坐牢
养殖场通常地处山沟 , 周边不是山就是树 。随着养殖事业的逐渐发展 , 周边林地也成为了猪场扩张的首席选择 。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 , 非法占用林地五亩就要濒临刑事处罚 。
如何才干合法使用林地?依据《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 ,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 , 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 ,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允许后 , 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重费 。
养猪场迫切用地该怎么办?
“禁养”一词就像一把刀悬在了养殖户头上 。随着对养殖业环保政策的趋严 , 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陷入了最后的倒计时 。不论是暴力拆迁还是民主决心都赠养殖户带来了硕大的打击 。
有的农户迷惑 , 是否能够开垦荒地来潞傍尽成自己的养殖大业?而自己开垦的荒地 , 到底归谁呢?是否需要缴纳地租、合法开荒地能使用的年限为多少、开荒地是否具有补贴等问题充斥着大家的头脑 。
原来 , 农村开荒的土地 , 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 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 , 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 。首先我们要断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 , 国有荒原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 , 而村集体的荒地在一定条件也会以正常发包形式进行对外承包 , 农民只要在开垦荒地时付出金钱和劳力 , 村集咀嚼优先承包赠你 , 并且收取适当的承包费 。
此外 , 根据《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辟未断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 ,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 可以断定赠开辟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 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 , 可以使用50年!
同时 , 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 , 其上创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暂时用地进行审批 。应当充沛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 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 不破坏耕种植条件 , 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心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
那么猪场应该建设在什么地方 , 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建议:
1.猪场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
2.猪场应不占或少占耕地 ,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确需占用耕地的 , 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 , 避免滥占臃适耕地;
4.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 , 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