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电子版样本

装饰装修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地点:
1.
3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详细内容见预算表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5工期:
开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天
1. 6工程质量: 优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工期
2.1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 元 。
2.2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
2.3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的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
2.4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
2.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顺延 。
2.6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
2.7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
2.8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
2.9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3.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湖北省标准);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湖北省标准);
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 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
3.3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
3.4验收合作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 。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
4、材料设备的供应
4.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
4.2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
5、工程变更
5.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
5.2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或施工项目、要经乙方同意,前提是乙方还未进该项的用料。
5.3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起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
6、工程价款及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