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兽药产品追溯工作的通知( 二 )

兽药产品追溯管理是国家强化兽药事前事中事后全产业链风险管控和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 各市(州)要高度器重 ,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 明确专人尽职 , 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要踊跃主动向市(州)政府、财政等部门汇报 , 踊跃争取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是市、县两级兽药监管部门要于2019年9月1日前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入网(注册并审核通过) , 以便于做好本辖区兽药追溯管理工作 。三是要严厉准入管理 , 将开展追溯管理作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允许的必备条件 , 也作为文号现场核查重点核查项目 。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 , 通过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等形式 , 加大对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追溯实施情况的后续监管力度 , 确保追溯数据的正确性和全面性 。对监督检查中发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一律严肃查处 。五是要加大兽药追溯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 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和条件 。尤其是组织做好辖区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 , 确保兽药使用追溯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