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比价流程,网购如何货比三家?( 四 )


(四)询价小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推选预成交供应商名单 。
在一般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
(五)询价小组出具询价结果报告
询价小组应向集中采购机构出具询价结果报告 。询价结果报告主要包括:询价公告(报价邀请函)发出的日期、方式,响应询价及获取询价书的供应商名单,报价及评价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名单,报价记录,评价方法和标准,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审阅情况及报价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说明,评价记录,综合评价情况,询价小组的确定预成交的建议等 。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询价小组的询价结果报告及其推选的预成交单位名单,依照询价书、评价办法和文件、事先制定的确定成交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
(七)签发询价结果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询价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并将评价结果通知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 。
询价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还要同时抄送采购单位,并抄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
成交结果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
(八)签订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机构应在询价书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供需双方(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下同)进行技术和商务交流,协商签订采购合同 。
采购合同的协商及签订,应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 。
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应严格依照询价书、供方报价书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不得违背询价结果和成交价格 。
采购合同经供需双方签订,集中采购机构作为合同的确认方,对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确认,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
三、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即合同履行阶段 。在这个阶段,供需双方按照已生效的采购合同,在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下,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一般不得变更,如需变更,供需双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并按合同签订程序报经集中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对涉及重大变更事项的协商,由供需双方提出申请,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进行;经协商一致的变更事项,应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
四、项目验收阶段
全部项目完工后,为了检验采购成果和供应商履约情况,应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验收的依据为该项目的合同书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验收依据和标准应事先在合同中规定) 。
完工验收一般应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对较大的或比较复杂的一些项目,应由集中采购机构组成项目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应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省及省级以上有关质检部门组织验收 。
集中采购机构验收的程序应为:供方(成交供应商)先向需方(采购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供方对需方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进行经审核,并对完工项目进行初检,确认合格时,应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字盖章,再送集中采购机构审查;集中采购机构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时,应组成验收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小组一般由供需双方代表、集中采购机构代表、相关质检机构、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项目经验收合格的,采购单位或验收小组应出具项目完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上应有验收小组成员的共同签字,并加盖供需双方、集中采购机构、相关质检机构公章 。验收报告一经形成,即产生效力,对供需双方均有共同约束力;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供方限期改正,经改正合格且具备验收条件后再由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