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女子竟然也有宫刑真不可思议!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设计出很多的酷刑用来惩罚作奸犯科的人 。满清是酷刑最泛滥的时期,最令人闻风丧胆的便是那十大酷刑 。本篇文章主要讲述一下满清十大酷刑中的宫刑 。很多人以为宫刑只运用在男犯身上,这是错误的就,古时候女子也有宫刑 。这听起来不可思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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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酷刑演绎到极致的当属满清王朝了,满清十大酷刑可谓是最臭名昭着了!满清十大酷刑非只有十种,十大只是说法而已 。本文所述刑法涵盖了古代大部分酷刑,为了方便网友了解,每种刑法都配有详细图解,但因其酷刑场面实在太过恐怖残忍及变态,特地声明:有高血压、心脏病和胆小的请勿观看,后果本网站概不负责 。
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
【满清十大酷刑:女子竟然也有宫刑真不可思议!】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 。宫刑除了在肉体上给囚犯带来痛苦外,最残忍之处是给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对于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乐,他们将终生在失去男子尊严的阴影下苟延残喘 。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人物是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著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煌煌巨制——《史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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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在古代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自然有专门的人员执行 。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朝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 。
同时也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如汉代“少府若卢狱有蚕室”;到了清代,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 。此外,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专门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
秦汉时期的宫刑是非常普遍的,西汉景帝时规定:“死罪欲腐者许之”,这是用宫刑替代死刑的法令 。当时司马迁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就被论处斩首,最后以宫刑替代 。到了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 。”
总之,宫刑一方面震慑力巨大,另一方面也能显示君王的“仁慈”,因此使得宫刑在法令上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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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 。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 。
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信性也值得怀疑 。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
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 。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 。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