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现状:官员贪污皇帝竟有分成

您知道 , 南北朝时广州地面经济发达 , 商业繁荣 , 海外贸易尤其红火 。一些大商人 , 甚至包括南齐政府和刘宋政府 , 常年派商船往来于现在的越南、印度、泰国、柬埔寨、叙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 , 把丝绸、瓷器运出去 , 把香料、珍珠带回来 , 一进一出 , 利润高达二三十倍 。当时诸侯蜂起 , 军阀割据 , 陆路交通不便 , 丝绸之路不通 , 西域与中原的贸易通道从陆上转到了海上 , 广州成了世界第一大港口城市 , 这里不但商品贸易发达 , 奴隶贸易也繁盛 , 印尼酋长从马来半岛低价买进矮黑人(时称昆仑奴) , 不法的中国军官也从澎湖诸岛掠夺大批土著 , 整船整船的运到广州出售 , 给贩奴者带来了巨大利润 , 也给政府贡献了一笔笔带血的GDP 。
海外贸易不光让政府和商人受益 , 官员的腰包也会迅速鼓起来 , 当时去广州及广州下辖诸县做官的北方士族常常偷漏关税、收受贿赂 , 甚至抢劫商船、屠杀蕃人 , 一个个很快吃成胖子 。我们翻看《南史》和《南齐书》 , 常常能在列传部分读到广州官员三年任满 , 回去大买豪宅的壮观景象 。《南齐书》卷32还引用老百姓的议论说:广州刺史打城门那儿转一圈 , 就会有三千万的进账 。可见在广州做官油水真的不小 。常识告诉我们 , 官员的油水只能算毛利润 , 因为他们还有成本:向上级官员进贡 。换句话说 , 下级官员需要把部分贪污所得上缴给上级官员 。南北朝的官员也不例外 , 不过比较变态的是 , 他们贪污来的钱除了要给上级官员分成 , 还要给国家最高领导人也就是皇帝分成 。
拿刘宋孝武帝刘骏来说吧 , 这人很明确地下了一红头文件:凡在广州做二千石以上官职的 , 任满之后必须上报财产 , 并把财产的一半送给皇帝 , 谁送的多 , 谁就能升官 , 如果一点儿不送 , 对不起 , 等着卷铺盖吧 。“二千石”就是刺史级别 ,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市长 , 二千石以上官职就是指市长及市长以上的官员 。刘骏的意思很清楚:广州外贸很火 , 做官油水大 , 高官油水更大 , 你们捞油水我不管 , 但是一定要把捞来的油水分一半给我 , 同时我也不亏待你们 , 谁分我的油水多 , 我就给谁大官做 。
刘骏这条政策具有很科学的激励机制 , 激励官员去贪更多的钱 , 同时也避免官员把贪来的钱不声不响全装自己腰包 。您知道 , 官员都上进 , 为了做更大的官 , 他们会主动给皇帝分成的 。当然也有那极个别官员 , 或者年纪大想收手了 , 或者本性太抠一毛不拔 , 不想把搜刮来的那点儿积蓄割出一部分给皇帝 。那么皇帝怎么办呢?刘骏有办法 , 他强迫每一个不愿出钱的官员跟他赌博 , 赌注下得很大 , 一两局下来 , 你就把钱全输给他了 。这么说貌似刘骏是亚洲赌王 , 跟谁赌都稳赢 , 当然不是这样的 , 刘骏赌术其实很烂 , 但您别忘了他是皇帝 , 哪个大臣敢在赌局中赢皇帝啊?不想活了他 。
【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现状:官员贪污皇帝竟有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