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人制的影响 四等人

四等人制名词解释
1、四等的解释(1).四种等级 。《孟子·万章下》:“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 。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於 诸侯,曰附庸 。
2、四等人制为后人总结的元朝实行的民族等级制度 。元朝建立后,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 。其次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又依次分为色目人、汉人、南人三个等级 。
3、而四等人制,是清末进士屠寄,写的一本叫《蒙兀儿史记》的书提出的 。这本书首次提出了元朝人、明朝人都没有说过的“四等人制”,也算是首创了 。
四等人蒙古人第一,为何汉人排最后?
1、四等人制 人质将所有人分成四个等级,其中第一等级,自然是蒙古人自己,因为他们是统治者 。第二等级是色目人,色魔人大多都是西域来的,其中也有一些契丹人也被算作了色目人 。
2、元朝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统治特权,削弱各族的反抗,采取了分化的民族压迫政策 。元朝把全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
3、汉族是最后被征服的民族,所以汉人在元朝时就是政治上最低等的 。
4、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称色目人,包括西域各族;第三等称汉人,指黄河流域原来受金国统治的人民;第四等是南人,即南宋统治下的人民 。当时汉人和南人的地位低下,不能做官,很多事情都受限制 。
5、元朝的四等人,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北方汉人,第四等是南人(主要指的是南方的汉人) 。
元代把人分为四等,分别是?

四等人制的影响  四等人

文章插图
1、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 。第一等:蒙古人 。
2、元朝民族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南宋境内的汉人统称南人 。第一等,蒙古人 。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第二等,色目人 。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
3、箭内亘的观点就是,元朝分为三等人,分别是蒙古、色目和汉人,并以印度种姓制度类比 。而四等人制,是清末进士屠寄,写的一本叫《蒙兀儿史记》的书提出的 。
4、元朝把全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四等人在政治、法律和经济上的地位,都有不同的规定,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成分 。如地方机构中的达鲁花赤掌握实权,而此职只能由蒙古人担任 。
5、元朝把治下人民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 。蒙古人是指蒙古高原的居民,严格说来,是1206 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时集合的人们及其后代 。汉人、南人:则分别指金、南宋的遗民,但汉人包括契丹、女直(女真)。
6、“四等人制”一词最早是由民国学者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提出的,屠寄曾是清朝官员为清朝写史 。虽然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实行过四等人制的法令,但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规定中 。
元朝“四等人”划分是对民族融合成果的承认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汉人的不断反抗和叛服不定催生了“四等人”政策的出台,而从实施效果看,以蒙古为根本,以色目牵制汉人,对于维护大一统局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
“四等人制”,是元朝所建立的制度,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 。其次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又依次分为色目人、汉人、南人三个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