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资打假要点( 三 )


(五)实施分类监管 , 推进诚信建设 。各地要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 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 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 , 逐步推行分类管理 。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 , 建立信用平台 。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 , 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 , 将严重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等制度 , 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 加强行业自律 , 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 , 确保销售产品质量 , 做好售后服务 。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 严惩违法行为 。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 做到“有报必接 , 接案必查 , 查必到底” 。要组织精干力量 , 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 ,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 。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 , 要集中整治 , 坚决查处 , 防止反弹 。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 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 。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
(七)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 , 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 为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 , 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能力 , 提高农民规范化种养殖技术水平 。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 , 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 构建打假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委、**的统一领导下 , 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 ,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 , 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 明确职责分工 , 及时沟通信息 , 制定联合行动计划 , 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 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 , 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 , 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
(二)强化属地责任 , 落实综合执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 将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 , 落实到人 , 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 。要制定农业综合执法规划 , 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 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 , 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执法办案设备 , 提高农业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 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
(三)构建监管平台 , 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 , 加快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 , 构建信用管理平台 , 逐步实现监管信息直报 , 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 加强行业自律 , 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 , 确保销售产品质量 , 做好售后服务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 , 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 , 宣传农资法律法规 , 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 , 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