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的儿子福王之死:恩宠太过遭天下嫉恨(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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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盐的运销,招商承办,以引为单位,每引纳米若干,收米入仓后,发给盐引,注明数量、取盐地点、运销区域 。贩卖完毕,五日内应将盐引缴销,以防一引两用 。
在正盐中又分“官盐”与“客盐”两种:运至官仓,以供政府正用的,称为官盐;由引商凭引支取,合法运销的,称为客盐 。此外便都是私盐 。客商贩盐,盐不离引;否则亦作私盐论,处罚甚重,贩卖者处绞刑,买私盐食用的,罪减一等,也要充军 。
明初定制,以盐课收入充当边境军饷及水旱饥馑救灾之用;情况与需求常有变动,因而有“开中”及“计口配盐”两种方法 。福王得淮盐一千三百引,以致边饷不足,就因为与“开中法”发生了严重抵触的缘故 。他所得的盐引,自然照官盐算,每引四百斤,合计便有五十二万斤,而事实上远不止此数 。
所谓“开中”,简单地说,只如《明史·食货志》上的一句话:“召商输粮而与之盐 。”边境军粮,如由内地运去,费用甚巨,现在叫贩盐的商人在边境粮仓缴粮,给予盐引,赴指定地区运销,则公私两便,所以说“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 。但至正德初年,盐法已大坏;此不在本文范围内,只谈福王开盐店 。
明朝产盐的主要地区有六,运销的地区有明确的规定,洛阳一带行销河东即山西的解盐 。而福王的盐是两淮的盐,因为淮盐品质最好,盐价较贵 。福王把淮盐运了来,在洛阳开盐店,为了让老百姓只买他的盐,奏准洛阳改食淮盐,而淮盐只有“福记”的盐店才有 。这一来解盐就少了个大市场 。
既无销路,商人自然不买解盐,边饷随之支绌 。于是户部和兵部奏请将福王府的盐改由河东支给,希望打开解盐滞销的局面,同时请求福王府不可与民争利 。所得到的结果,依然只有两个字:不报 。
关于庄田,原就是明朝的一项秕政,《明史·食货志》:
明时草场颇多,占夺民业 。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 。太祖赐勋臣、公侯、丞相以下庄田,多者百顷,亲王庄田千顷 。……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始 。其后庄田遍郡县 。给事中齐庄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弗听 。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以灾异上言,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余顷……武宗即位,逾月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诸王外戚求请及夺民田者无算 。
及至世宗以外藩入承大统,御极之初,力除弊政,正德以来侵夺的民田,还给百姓的很多;又废除皇庄的名目,改称“官地”,征银解部 。穆宗更进而定“世次递减之限”,好比爵位降封那样,勋臣受赐的官田,每继承一次,减少若干,一直减至二百顷为度 。同时规定,不论什么人的田都要纳税,否则没收,所以“民害少衰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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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神宗手里,赉予过侈,求无不获 。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的庄田,虽经群臣力争,减半两万顷,仍旧是个破天荒的巨数 。
因为河南的良田不足两万顷,在山东、湖北另外再找田补充,这下又给那两省的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福王府的“伴读”、“承奉”等官,驿骑四出,所至骚动 。照会典所载,王府的赐田仍由原来的佃户耕种,每亩征银三分,作为租税,这原是古代封建“衣租公税”之制,历代奉行不改 。而福王要自己管业,自己派出人去清丈、划界,借故断人家田地的水道、挖人家的坟墓,借以敲诈勒索,地方官纷纷奏陈,一概不得要领 。
这样搞了有半年才大致定局,湖广的田不足,又减一千顷,福王实得庄田一万九千顷 。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一场风波,《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