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志愿录取规则 陕西高考志愿( 三 )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陕西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
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 。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 。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
第二十八条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参加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实施区域按照《关于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 。
单设本科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单设本科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委会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第二十九条本科一批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本科二批设12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J、K、L,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意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第三十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 。其中,A段为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 。A、B两段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
第三十一条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设置在本科二批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 四川大学 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 。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 。所有志愿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