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户口迁入条件 汕尾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条件

汕尾户口迁入条件 汕尾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条件

【汕尾户口迁入条件 汕尾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条件】在市区中心区、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全面放开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全面放开,可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办理条件
1、被投靠一方属于本市、县户口,其父母符合政策规定 , 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

2、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房屋所有权人是父母的可以在该房屋地址登记户口 。
3、没有自有房屋的,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
4、未成年人的户口应该随父或随母落户 , 并明确标注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