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法2018 2019年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介绍
本文从法律位阶关系的角度分析了部级文件与地方政府文件的关系 。法学理论部分比较长,可能比较枯燥,但是这个分析是必要的 。只有经过透彻的分析,才能进一步分析和解决违规和合规的问题 。
在地方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中,地方政府往往会怀疑土地整备模式是否违反了《土地储备管理法》 。整地模式可以复制到自己的项目上吗?“与此同时,业内学者和网络文章也对土地整备模式进行了各种分析,甚至有人分析,土地整备模式通过一系列‘合规操作’后并不违反《土地储备管理法》,潜台词是土地整备模式违法 。各种质疑和操作都是因为没有理解土地复垦政策与《土地储备管理法》的关系 。这样做违法吗?今天就来分析研究一下 。
以广州的造地政策为例,造地政策不同于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法》:
《土地储备管理法》将土地储备分为三个阶段,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备以备,三个阶段一起叫土地储备 。而广州做地政策却规定,先做地后储备 。将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形成净地阶段叫做地,储备以备阶段是储备(原文是“形成净地后向土地储备机构申请交储”),做地和土地收储相分离的原则 。《土地储备管理法》规定土地收储的主体是目录内的土地储备机构 。一般由土地储备机构通过采购服务、采购工程方式进行前期工作 。而广州做地政策则直接指定了国企作为做地主体之后再收储 。《土地储备管理法》规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而广州做地政策规定做地主体筹集资金并支持其融资 。
广州的这些规定与《土地储备管理法》中的规定明显不同,那么其造地政策是否违法?为什么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等国务院部门不取消?今天花点时间来分析和研究一下这个 。
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文件的效力与制定机关立法权限的关系 。
01
中国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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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复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不完善,导致适用混乱 。复杂和混乱的原因是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迅速 。
本文不详细讨论法律制度,只从本文的主旨出发,从而找出上述是否违法问题的答案 。下表是我国的法律制度 。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法2018 2019年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党的法规体系和军队法规体系不在本文探讨范围,故未在表中 。)(党的法规制度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故不在表中 。)

除了上表,还有人大、常委会、两院发布的文件、说明等规范性文件 。此外,《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18〕37号)也提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命令以及部委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正式文件 。它们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 。
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除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法律文件一般表述为“规范性文件” 。本文讨论的规范性文件只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两院的规范性文件 。此外,为表达方便,本文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表述为法律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