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自卑变态文人成为冤死鬼

朱元璋在取得帝位以后,不断加强皇帝的权力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除中书省,罢置丞相,政事归于六部,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权力集于皇帝一身 。又相继制造胡惟庸、蓝玉之狱,株引牵连,杀戮达五六万人,把和他共同打天下的功臣宿将诛杀殆尽,从而解除了武臣对皇权的威胁 。
与此同时,朱元璋也向文人开刀 。明王朝刚刚建立,朱元璋又是从“贼”出身登上皇帝宝座的,因而一班前朝过来的文士还不愿和新朝合作,不肯出来做官 。以致朱元璋下令把“寰中士夫不为君用”列入法律条文,加以惩处(见《明史?刑法志》) 。另一方面,朱元璋对已经出仕的文人,也并不放心,疑心这些人用文字对自己和朱明王朝进行讥讪诽谤,所以特别注意奏章的字里行间有无这类文字 。
我们且看他用什么手段置人于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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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附会字形加罪于人 。当时有一位高僧,法名来复,朱元璋请他吃饭,来复谢恩诗称:“全盘苏合来殊域,玉婉醍醐出上方 。稠叠滥承天上赐,自惭无德颂陶唐 。”朱元璋见诗大怒,曰:“汝诗用‘殊’,谓我是歹朱耶!又谓‘无德颂陶唐’,欲以陶唐颂我,而未能也 。何物奸僧,大胆如此!’遂斩之 。”(《明朝小史》卷一)这位和尚虔诚地拍马屁,万没想到朱元璋用字形分解法来加罪于他,结果自己的身首也被分解了 。
又有一位中书舍人詹希原,字写得很漂亮 。朱元璋命他书写太学“集贤门”门额,因“门”字右直微钩起,朱元璋就挑了眼,说道:“吾方欲招贤,原乃闭门,塞我贤路耶!”遂杀之(马朴《谈误》卷四) 。“门”字右直挑钩,是规范书体,千古如此,怎么到了朱元璋那里就不能挑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朱元璋自己所写的“门”字,也是“右直微钩起”(见吴晗先生《朱元璋传》卷首所附朱元璋的亲笔信书影) 。如此,则朱元璋应自履其罪了 。
二、用同音、方音曲解文义而加罪于人 。明初名儒卢熊以印文篆书“兗”字类“兗”字,上书请改正 。朱元璋看了大为恼火,说道:“秀才无理,便道我兗(滚)哩!”几被祸(《水东日记》卷四) 。卢后仍坐累而死 。
其他如浙江府学训导林元亮为海门卫作《增俸谢表》,内用“作则垂宪”被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贺表》,内用“垂子孙而作则”被诛;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作《贺冬节表》,内用“仪则天下”被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二司作《贺正旦表》,内用“建中作则”被诛 。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贺正旦表》,内用“睿性生知”被诛;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州作《贺正旦表》,内用“圣德在秋”被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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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诸条,朱元璋用他所操的淮南方言,读“则”、“贼”同音,“作则”即“作贼”,这不是在骂他曾做过“红巾贼”么?“生知”被读作“僧知”,“圣德”被读为“僧得”,这不是揭他早年曾当过和尚的老底么?三、疑文字触犯皇权而罪人 。苏州知府魏观,因在张士诚宫殿遗址上修建知府衙门,犯了皇权忌讳;高启为魏观作《上梁文》,内有“龙盘虎踞”字样,被认为有不臣之嫌,魏观、高启均被腰斩(见《明史?高启传》、刘辰《国初事迹》) 。又如:“国初郊祝文有‘予’、‘我’字,上怒,将罪作者 。桂彦良进曰:“汤祀天曰‘予小子履’,武祭天曰‘我将我饷’,儒生泥古不通,烦上谴呵 。众得释 。”(见《玉堂丛语》卷一)这位桂彦良确实聪明机敏,指桑骂槐地说儒生“泥古不通”,实则指责朱元璋不学无术,任意罪人 。朱元璋只好顺坡下驴,说:“正字(桂彦良为太子正字)言是也 。”(《明史?桂彦良传》)否则又成一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