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泰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泰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经研究 , 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将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 。此前已在市本级享受社保补贴且未到期人员,继续按照原渠道、原标准执行到政策享受期结束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泰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