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廉江市城区幼升小招生对象 廉江市小学招生政策

2023年廉江市城区幼升小招生对象 廉江市小学招生政策

2023年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 , 符合下列报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
(一)A类:廉江市城区户籍 , 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
(二)B类:廉江市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城区房产证地址为校区) 。
(三)C类:以下3种情况的适龄儿童 。

1.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党政机关(含政府雇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以工作单位地址为所在校区);
2.村与政府或教育部门签订征地协议涉及学位安排的征地户子女;
【2023年廉江市城区幼升小招生对象 廉江市小学招生政策】3.符合国家、省、湛江市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城区居住并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的对象(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高层次人才、廉江市重点企业人才等群体),参照《关于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湛教〔2021〕3号)、《廉江市重点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四)D类:廉江市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没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非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是廉江市城区户籍,且持有城区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
(五)E类:非廉江市城区户籍 , 法定监护人也非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持有廉江市城区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发证机关开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适龄儿童,两户以上共同拥有房产的,每户需持有40平方米以上的产权 。

(六)F类:非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的房屋在城区,有公寓房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有效期内公租房租赁合同 , 或有不动产权证(土地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等证件而没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证,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而没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
(七)G类:
1.廉江市城区的社区、村(居)委会在职干部子女(以下简称“G1类”)
2.满足如下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其中符合条件(1)的为G2类,符合条件(2)的为G3类):
(1)进城务工或经商满1年,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2类”) 。
(2)进城务工或经商 , 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不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3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