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于都县租售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赣州市于都县租房

赣州于都县租售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赣州市于都县租房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在于都县创业或就业,本人、配偶在县城无住房、无购房、无建房记录,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定向配售:【赣州于都县租售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赣州市于都县租房】

1.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号)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E类及以上人才 。
2.来县创业,或被机关单位(含县直、驻县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二)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的人员,清退保障性住房待遇后,符合第(一)项条件的 , 也可申请定向配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