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无证明大厅”创建公告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无证明大厅”创建公告

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无证明大厅”创建情况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为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我们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无证明大厅”创建活动 。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初步建成“无证明大厅”,基本实现“无证明窗口”全覆盖 。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时,可根据提示“免提交”相关纸质证照证明材料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无证明”的概念定义
“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 , 也不等于“无需证明”,而是将依法应该提供的证明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数据共享、电子证照、集成复用、自行核查、部门核验、帮办代办等方式实现少提交、免提交 。

“证明”主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事过程中,需提供的由行政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服务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出具的,用于反映客观事实,或表明申请人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证照、证明等材料 。可以分为三类:即身份类证明、资格类证明和条件符合类证明 。一般指含有“证”、“证书”“证明”等后缀的材料 。“无证明”的适用范围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 , 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 , 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 , 依法应该核验证明原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不纳入“无证明”办理的事项范围 。
我们充分尊重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意愿,支持线上、线下双渠道 , 实体证照、电子证照双模式等业务办理方式 。对电子证照暂缺或存疑的,支持传统办事模式 。对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群众,提供上门办理等更为便利性的服务,以满足各类群体、各类办事习惯的不同需求 。

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力度,提升电子证照证明供给能力,推动“无证明大厅”建设迭代升级,推动“无证明办事”更智能、更便捷 。
2023年版《泰安市可用电子证照清单》
2023年版《泰安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无证明大厅”创建公告】第一版《“无证明大厅”证明事项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