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农药不能用在蔬菜上( 三 )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我部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又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 。现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 。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 。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以及违法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不得使用或限用农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要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生产、推广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322号公告
为提高我国农药应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药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分三个阶段削减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撤销所有含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
二、自2005年1月1日起,除原药生产企业外,撤销其他企业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同时将原药生产企业保留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使用范围缩减为:棉花、水稻、玉米和小麦4种作物 。
三、自2007年1月1日起,撤销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制剂产品的登记证(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只保留部分生产能力用于出口 。
无公害蔬菜禁止使用的肥料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的《肥料施用准则》规定,无公害蔬菜生产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如下:(1)堆肥、厩肥、沤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泥肥、饼肥等有机肥 。(2)腐殖酸类肥料 。(3)根瘤菌、固氮菌、磷细菌、硅酸盐细菌、复合菌等微生物肥料 。(4)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 。(5)矿物钾肥和硫酸钾、矿物磷肥(磷矿粉)、锻烧磷酸盐(钙镁磷肥、脱氟磷肥)、石灰石(酸性土壤施用)、粉状硫肥等无机(矿质)肥料 。(6)用于叶面喷施的微量元素肥料及植物生长辅助物质(不包括合成的化学物质)肥料及其他有机肥料 。(7)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登记认证及生产许可,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确保不对蔬菜和生产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化学合成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