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是啥意思 秦桧做过哪些坏事


秦桧是啥意思 秦桧做过哪些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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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是啥意思 秦桧做过哪些坏事 【秦桧是啥意思 秦桧做过哪些坏事】(1)、秦桧(1090-1155) : 南宋投降派大臣 。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 。进士出身 。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 。后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被放回南方 。他深得高宗宠信,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主张投降,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父子 。主持订立“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放弃抗金斗争 。为后人所唾骂 。
(2)、秦桧(1090年—1155年11月18日),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 。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 。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 。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 。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 。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 。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 。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