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包括: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践(1)、资产评估实践(2) 。
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践(1)》、《资产评估实践(2)》 。为确保考试科目调整的顺利过渡,原五门科目的考试形式继续保留一年 。
1.首次报名者和未取得任何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者将参加新科目考试 。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根据以下两种情况选择一种:
(1)按照原五门考试科目的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 。考试结束后仍未通过全科考试的,有效分数转换为新科目(转换方法见下表)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践(二)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践(一)资产评估实践(二)财务会计经济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通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的资产评估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评估 。
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
(2)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
资产评估师免试条件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经济学家(或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除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经济法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四门科目 。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除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建筑工程评估科目或机电设备评估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或建筑工程评估)四科考试 。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除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财务会计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四科考试 。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专业资格证书的,可免除资产评估师(珠宝)专业资格珠宝鉴定与分级科目,只参加资产评估、经济法、珠宝评估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四门科目的考试 。
(5)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免除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和经济法两门科目,只参加珠宝评估与分级、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 。
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