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改革的经济举措:实行一条鞭法解决问题

一条鞭法
【张居正改革的经济举措:实行一条鞭法解决问题】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 , 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他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 , 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 , 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 , 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 , 下令清查全国土地 。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 , 张居正在万历九年(1581)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 。这是自唐朝行“两税法”以来 , 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 。 , 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 , 推动了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 , 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
“一条鞭法” , 又称“条编法” , 其主要内容有:统一役法 , 并部分地“摊丁入地” 。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 , 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 , 一律征银 。一般民人不再亲自出力役 , 官府需要的力役 , 则拿钱雇人应差 。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 , 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 , 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 , 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 , 以减少各种弊病 。
一条鞭法的实行 , 在中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
“一条鞭法”的推行 , 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 , 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 。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 , 可供五六年食用 , 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 , 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
水利方面
万历六年(1578年) , 张居正推荐、起用先前总理河道都御史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 , 并兼治运河 。潘季驯在治河中贯串了“筑堤束沙 , 以水攻沙”的原则 , 很快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万历七年二月 , 河工告成 , 河、淮分流 。计费不足50万两 , 为工部节省资金24万两 。徐州、淮安之间800余里的长堤平等蜿蜒 , 河水安流其间 。因而 , “田庐皆尽已出 , 数十年弃地 , 转为耕桑” 。黄河得到治理 , 漕船也可直达北京 , “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