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离婚婚前父母买的婚房如何分配 民法典离婚婚前买房父母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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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德离婚婚前父母买的婚房如何分配?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 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 。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 。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采访人员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到底属于谁,还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这类的房产是属于出资方的所有 , 另一方无法拥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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