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行政复议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延长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呢 行政复议可以延长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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