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咸阳市新生儿医保政策

咸阳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咸阳市新生儿医保政策

【咸阳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咸阳市新生儿医保政策】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 , 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

缴费流程 。《通知》强调一般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时注意确认个人信息和参保地 。新增参保缴费人员注意缴费流程,新增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户籍地有效证明或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 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部门进行登记同时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