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发布 垫江县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2月1日发布 垫江县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76号)
“11.07”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广大市民同心抗疫、守望相助,疫情扩散蔓延得到有效控制,社会面清零目标基本实现,疫情歼灭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但全国、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然是我县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任务 。为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2月2日0时起 , 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分区分类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 就医救急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可走绿色通道,实行闭环管理 。高风险区所在小区其他楼栋的人员,可在小区内有序活动,不扎堆、不聚集,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两天每户可安排1人在门岗处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外出购买生活物资 。无疫小区、其他低风险区采取“个人保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县城建成区内的人员和车辆可在县城建成区内有序流动,乡镇的人员和车辆可在本乡镇辖区内有序流动 。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继续严格执行相应防控措施 。

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在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一企一策”“一业一策”防控措施,完成安全生产检查和申请备案查验后,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银行、商场、超市、酒店宾馆、药店、诊所、理发店、邮政快递、汽配汽修、外卖、加油加气站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完成消杀并申请备案查验后有序恢复营业 。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图书馆、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电影院、KTV、网吧、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美容店、茶楼、棋牌室、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各类培训机构等场所及景区景点继续暂停营业 。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医疗机构继续严格出入管理 , 患者及其亲属严格遵守医院防疫规定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戒毒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和各类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出租车、网约车恢复运营,公交车、班线客车暂不恢复运营 。对货运车辆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各区县之间的重点物资运输实行“见货放行” 。

三、加强聚集活动管控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庆祝庆典、展销展会、文化娱乐、体育赛事、坝坝舞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聚会不办 。居民进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验渝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暂停场镇赶集 。【12月1日发布 垫江县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四、分类开展核酸检测
高风险区和集中隔离、集中治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按照“二十条优化措施”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20类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其他市民按照愿检尽检原则,根据需要在便民核酸采样点或各医院开展核酸检测 。
五、规范流动人员管理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干部、志愿者,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医务人员、快递员、外卖员、商超和物资保障员、酒店从业人员、环卫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每天早晨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
六、严格来垫离垫管理
非必要、非急需不离垫 , 确需离垫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县外人员非必要、非必需不来垫返垫,确需来垫返垫的提前1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严格执行抵达提供“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社区报告二维码 。不主动报备、不落实居家隔离等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严加强交通卡点查验,逢车必检、逢人必查,严格落实“入垫四即”(即扫、即查、即检、即报),并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
七、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主动扫码亮码,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
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等于疫情风险消除 。全县上下要慎终如始、精准防控,决不能掉以轻心、放松警惕 。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疫措施要求,把防输入、防反弹的屏障筑得更紧更牢,共同维护全县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
后续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
特此通告
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